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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物價局近日向各市、縣物價局以及省公安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計生委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從3月1日起,暫停對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的各種收費。
緊急通知指出,為更好地貫徹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從2002年3月1日起,在省政府新的涉及對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政策出臺之前,現行對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的各種收費,除收取證照工本費外,其餘的一律暫停收取,否則按亂收費查處。
據了解,廣東省原來涉及外來人員收費的主要有公安、計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3個部門共計12項,根據省物價局呈報的收費改革方案,有可能除了保留暫住證費、外出人員就業管理費以及流動人口計生證明3項收費之外,取消其它收費項目以及各地自定的收費項目,具體收費規定要等省政府審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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