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上海期貨交易所修訂了該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並向各會員單位下發了通知。
據上證報報道,根據期貨市場的發展狀況,該辦法修訂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某一期貨合約持倉量對應的保證金比例的有關規定。銅、鋁持倉量由原來大於8萬手小於等於12萬手對應保證金6.5%,修改為大於12萬手小於等於14萬手對應保證金6.5%,原大於12萬手小於等於16萬手對應保證金8%,修改為大於14萬手小於等於16萬手對應8%,天然橡膠品種也做了相應調整;二是對經紀會員、非經紀會員和客戶在不同時期的限倉比例和持倉限額進行了調整;三是對經紀會員的持倉限額條件進行了調整。
新規定從尚未發布『會員成交及持倉前20名排名表』的期貨合約開始實施,即銅品種從cu0207及以後月份的合約開始實施,鋁和天然橡膠品種從現交易的所有合約開始實施。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