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個人境外炒股所得需要繳稅 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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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解放日報 作者: 編輯:郭小琳 2025-08-06 08:24:32

  近期,陸續有投資者反映,自己收到了稅務部門通知,告知其需要依法辦理境外所得申報並繳納相應稅款,引發炒境外股票人士的高度關注。今年以來,隨著港股、美股迭創新高,在海外市場賺錢了,到底需不需要繳稅?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應用經濟系主任葛玉御對記者表示,股票交易帶來的盈利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無論是境內還是境外股票交易所得,繳稅都是應盡的義務。但由於A股轉讓所得長期免征個人所得稅,所以許多人對於境外股票交易所得繳稅比較陌生。

  關於投資人士關心的稅率問題,根據現行稅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均為20%。

  在實際操作中,同一年度內的境外所得可以盈虧互抵。葛玉御介紹,按照我國個稅法,財產轉讓所得是按次納稅,原則上來講,虧損不能彌補盈利。但從目前補稅情況來看,同一年度內的盈虧互抵是被允許的。也就是說,目前,境外股票轉讓繳稅是對同一個炒股賬戶同一年度內的淨所得征稅,這種盈虧互抵是不能跨年彌補的。

  “只有通過滬港通、深港通轉讓港股股票享受免稅,除此之外的境外股票轉讓都沒有稅收優惠。”葛玉御提示,納稅人在接到提醒後應積極響應配合,按照稅務部門要求,對未申報或少申報收入的應及時辦理申報。如果不申報或未如實申報境外所得,都屬於稅收違法行為,除了被要求補繳稅款外,還會被加收滯納金,情形嚴重的還可能被稽查部門立案檢查,面臨稅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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