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監管層對券商研報業務持續保持嚴監管態勢,在全行業開展了研報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專項工作,並對違規券商和研報作者作出處罰,處罰原因包括內容制度執行不足、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等。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開年以來,已有華安證券、國元證券等多家機構因研報業務違規受罰。
國元證券再收罰單
3月1日,安徽證監局對外發布了《關於對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安徽證監局指出,經查,國元證券存在四項問題,包括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個別研究報告制作不夠審慎、質量控制審核把關不夠嚴格、內控流程存在瑕疵等。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國元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這並非國元證券首次因研報業務違規而受罰。早在2021年10月18日,國元證券因發布行業研報存在資料來源標注不明確、數據選取不夠審慎、研報分析不夠客觀、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等問題,被安徽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與此同時,相關研報署名分析師李典同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華安證券受到雙重處罰
今年2月,華安證券也因研報違規受到了深交所和安徽證監局的雙重處罰。2月5日,深交所發布公告稱,2023年的1月31日、2月25日、3月25日,深交所上市公司左江科技連續3次發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但2023年4月25日,華安證券發布了題為《算力領域的璀璨明珠,DPU放量乘勢而起》的深度研究報告並推薦買入左江科技。經查,華安證券發布的相關研究報告分析結論依據不充分,結論不審慎,未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公司對研究報告質量審核把關不嚴。
為此,深交所決定對華安證券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並要求公司針對違規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進一步加強公司對研究報告質量審核和合規審查,保障研究報告信息來源合法合規,分析結論具有合理依據,充分揭示投資風險,避免誤導市場。
安徽證監局也於2月18日發布公告稱,華安證券發布的涉及“左江科技”等研究報告存在制作不審慎的情形。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華安證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安徽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從內容來看,華安證券在上述研報中提到,AI催化算力需求集中爆發,DPU將是應對算力問題的關鍵。而左江科技研發完成自主可控DPU芯片,掌握了行業最核心競爭力。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5月4日,左江科技宣告“披星戴帽”,股票簡稱變更為“*ST左江”,但股價卻不降反昇。Wind數據顯示,該公司股價在2023年7月14日曾一度飆昇至299.8元/股。
而在隨後的2023年12月12日晚,*ST左江在回復深交所問詢函中提示了三重風險,並提及公司部分DPU芯片銷售收入無法得到確認。隨後,公司股價急轉直下,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的4個交易日,左江科技連續跌停。截至2024年3月28日收盤,左江科技股價已跌至17.14元/股,股價相比去年7月的最高水准跌超94%。
研報監管不斷趨嚴
近年來,券商機構研報業務持續受到監管重點關注。據記者初步統計,2023年證券行業收到券商研究業務罰單總計52張。從處罰原因來看,券商研報業務主要存在三大典型問題:一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范要求及時更新調整;二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體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
在此背景下,監管部門也在不斷加強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行為的日常監管。例如,中國證券業協會此前制定並發布了《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准則》《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范》等自律規則,明確要求證券分析師制作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當秉承專業的態度,采用嚴謹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邏輯,基於合理的數據基礎和事實依據,審慎提出研究結論。此外,要求證券公司應當做好證券研究報告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署名的證券分析師應當保證信息來源合法合規,研究方法專業審慎,分析結論具有合理依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