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天津官方了解到,天津市政府近日印發關於落實《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推進制度型開放若乾措施》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6方面任務措施,以構建與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為我國加入國際高標准貿易協定提供支橕並積累經驗。
據了解,《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在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組織落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等領域的試點任務,並對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提出具體要求。
根據《方案》,在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方面,天津將開展重點行業再制造產品進口試點,梳理再制造進口業務需求,形成目錄清單和試點方案上報國家部委。特定貨物暫時入境,在進境時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擔保後,可暫不繳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
在推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方面,《方案》提出開展新金融服務試點;壓減相關金融服務審批時限;在額度可控前提下,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工作或者生活的個人、注冊在自貿試驗區的企業依法跨境購買相關境外金融服務且總體風險可控,並預留審慎性操作空間。
根據《方案》,天津將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及家屬入境便利化試點,並對擬在試點地區籌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家屬,開展入境便利化試點,重點關注租賃、商務服務、科學研究等行業外商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明確其隨行配偶和家屬的入境、停居留期限與該高級管理人員一致。
此外,《方案》細化提出政府采購、知識產權、公平競爭、環境信息自願披露等領域的具體措施,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