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了《定期壽險示范條款》和《終身壽險示范條款》兩個示范條款,推薦行業各人身保險公司使用。
人壽保險是普通居民最為常見、購買頻率最高的保險產品,保險人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
那在購買保險時您是否會認真閱讀每一句話呢?面對一本厚厚的保險合同,很多人就舉手投降了。還有一些專業機構會建議投保人主要關注重點信息,包括核實基本信息,閱讀保險責任和免責條款等重要責任,關注猶豫期、觀察期、寬限期等關鍵日期節點。
但紛繁復雜且冗長的合同條款並不是每個人都能自始至終閱讀完成的,而能夠完全理解每個條款含義的人更是少數。因此,保險產品“標准化、通俗化、簡單化”對於投保人更為重要。
《定期壽險示范條款》和《終身壽險示范條款》統一規范了人身保險產品條款的表述內容,均區分為公共條款和自定義條款。
公共條款是指產品條款中標准化程度較高、可應用於不同種類產品的條目或釋義,《定期壽險示范條款》和《終身壽險示范條款》分別編制24個公共條目(包含合同成立與生效、猶豫期、保險金給付等)及11個公共釋義(包含保單年度、保單周年日等);自定義條款是指保險公司實務操作差別比較顯著的條目或釋義,該部分不適合一刀切地進行標准化處理,保險公司可根據實際自行調整相應表述,《定期壽險示范條款》和《終身壽險示范條款》分別編制8個自定義條目(包含保險責任、轉換年金權益、合同終止等)及7個自定義釋義(包含保險費約定支付日、醫療機構等)。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介紹,人身保險業在產品“標准化、通俗化、簡單化”方面的工作已經持續探索了近20年。自2004年起,全行業就在監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始推行條款通俗化工作,2006年起,又進一步開展了保單標准化工作。2009年,保險業協會積極響應《保險法》修訂,推出了《人身保險產品條款部分條目示范寫法》。這些工作為人身保險業加強保險條款的規范性奠定了良好基礎。2019年,為進一步提高產品條款的可讀性、科學性和合規性,在原中國銀保監會的指導下,保險業協會組織各有關方面專業人士成立項目組,系統推進人身險行業示范條款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