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間,證監會發審委公告,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簡稱“中海油”) A股首發申請獲通過。據披露,中海油擬登陸滬市主板,擬發行不超過26億股,募資不超過350億元,用於多個油田開發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等。
證監會發審委從四大方面對該公司提出了詢問。
第一大方面,關於關聯交易問題。證監會發審委要求中海油說明報告期向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銷售和采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獨立性;對部分關聯方既有采購又有銷售的原因及合理性;報告期內發生關聯借款、關聯擔保的原因、背景,是否履行相關決策程序;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通過海油財務變相非經營性佔用發行人資金的情形;前述關聯交易未來是否仍將持續發生及變動趨勢,是否制定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的措施及執行情況。
第二大方面,關於知識產權問題。據悉,中海油使用的部分商標、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來自於實際控制人中國海油的授權或與中國海油共有。對此,證監會發審委要求中海油說明上述授權使用的資產或共有資產對發行人業務經營的主要作用和貢獻,未納入發行人的原因和考慮,是否能確保中海油長期無償使用,中國海油是否仍擁有與中海油業務相關的其他資產;中國海油未來是否有將上述相關資產轉讓給中海油的計劃;相關登記在中國海油名下的資產是否由中海油承擔相關費用;中海油作為被許可方使用他人資產是否會對發行人的資產完整性和業務獨立性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第三大方面,關於公司治理制度問題。證監會發審委表示,中海油是一家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紅籌企業,公司章程和三會設置及運行情況與境內上市公司存在差異。要求中海油說明本次發行上市後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否滿足關於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安排總體上應不低於境內法律法規的監管要求,是否已就法律適用及訴訟管轄做出必要安排以保障境內投資者權益;相關高管在實際控制人兼職除董事以外職務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潛在利益衝突,以及防范利益衝突的有效解決措施。
第四大方面,關於經營風險問題。報告期內為中海油提供海上油氣服務的中國海油控股子公司中海油服、海油工程、海油發展毛利率高於可比公司石化油服、中油工程的商業合理性;報告期內桶油作業費波動的合理性、作業費低於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報告期內控股子公司盈虧波動情況及主要原因,相關子公司油氣資產減值計提是否充分合理,對中海油經營是否存在重大影響,是否存在重大政策或經營風險,應對風險的措施及有效性。
中海油於1999年8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注冊成立,並於2001年2月27日和28日分別在紐交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2013年9月18日,中海油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隨著中海油“回A”,“三桶油”有望齊聚A股。此前,中國石化早在2001年8月8日在A股上市,中國石油2007年11月5日在A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