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的“雷”已經爆了兩年多的時間,近期投資者權益的處置讓全社會真正了解到什麼是打破剛性兌付,以及一旦剛性兌付真的被打破後,投資者會面臨什麼樣的困境和抉擇。
1月23日,安信信托在其微信公號上發布了《關於上海維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讓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資者信托受益權截止時間的提示性通知》,該《通知》稱在2022年1月28日後,上海維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為維安公司)將不再受理信托權益轉換事宜,也就是維安公司不再負責安信信托產品持有人所持信托產品的處置。
該《通知》還透露,目前還尚有不足8%的投資者未轉讓受益權,從當前絕大多數信托計劃底層資產實際狀況看,分配的前景不容樂觀。同時,敬請投資者珍惜轉讓機會,把握時間窗口,理性決策。
對於這8%未轉讓受益權的投資者,該《通知》的目的還是充滿了爭議,但讓外界了解了多數購買了安信信托產品的投資者的真實選擇。
而安信信托事件還要從2019年說起,自2019年以來,安信信托風險逐漸暴露,大部分信托產品嚴重逾期,信托產品的投資者長期得不到兌付。
為了盤活安信信托,2021年7月23日,安信信托發布包括《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在內的多項公告。相關信息顯示,安信信托將向上海砥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砥安公司)實施非公開發行,募資90.13億元並用於充實資本金。
2021年12月28日,安信信托公布了信托產品的權益轉換方案,信托產品持有者可以選擇權益受讓方即期付款和遠期付款。
據相關媒體報道,即期付款的情況下,投資金額為300萬元以下,兌付比例為80%;300萬元到600萬元之間的,兌付比例為70%;600萬元到1000萬元之間的,兌付比例為60%;1000萬元以上兌付比例則為50%。
遠期付款的情況下,投資金額在300萬元以下、300萬元到600萬元之間、600萬元到1000萬元之間和1000萬元以上的,兌付比例分別為90%、85%、80%和75%。
即期付款和遠期付款又有何區別呢?關鍵點是在安信信托非公開發行得到證監會核准批復後,投資者得到信托產品轉讓金的時間不同。
據某些投資者對外披露,當期付款方案約定:第一筆轉讓款(即信托收益權轉讓對價總額的35%)支付之日不應晚於收到證監會對其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批復之日起滿3個月之日,剩餘65%價款支付之日不應晚於證監會批復日起滿6個月之日。
遠期付款方案則約定:第一筆轉讓款(即信托收益權轉讓對價總額的35%)支付之日不應晚於證監會批復日起滿12個月,第二筆轉讓款(對價總額的35%)支付之日不應晚於證監會批復日起滿24個月之日,剩餘30%價款支付之日不應晚於證監會批復日起滿36月之日。
總體來說就是投資者投資的金額越高,損失的比例越大;越希望早些拿回資金,就要承受更大的損失。
當然,安信信托的投資者還是可以選擇不轉讓相關信托權益的,剩下未簽約的8%的投資者可能就是這麼想的,但考慮到安信信托產品的底層資產質量問題,投資者自己尋求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難度可想而知,並且可能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到1月28日,安信信托處置問題進入到一個關鍵的時點,但對熱衷投資和理財的認識來說,安信信托事件則是敲響了警鍾,在未來的金融投資中,除每家銀行50萬元以內的存款外,其他金融產品真的不再是無風險的了。這就要求金融產品的投資者要充分了解所購買的金融產品的潛在風險,並且做好自身的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