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792.SZ)因銷售鉀肥產品時,在生產成本未發生顯著變化下,大幅度上調售價,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160萬元罰款。
市場監管局認為,鹽湖股份在銷售鉀肥產品時,其生產成本未發生顯著變化的情況下,大幅度上調銷售價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市場監管局責令其立即改正,且處以160萬元罰款。
公告顯示,2021年1月以來,因部分國際氯化鉀價格上漲因素,國內氯化鉀價格出現劇烈波動。鹽湖股份作為最大的國產鉀肥生產供應商,年產能超過國產氯化鉀總產能的一半,其氯化鉀銷售價格對市場有重要的指導和引領作用。
針對此次行政處罰決定,鹽湖股份表示高度重視,並已及時繳納罰款。同時,鹽湖股份將結合市場監管局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並加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制度的學習,強化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
鹽湖股份還表示,本次行政處罰不會對公司業績造成重大影響,未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同時,其作為國內最大的鉀肥生產企業,今後將進一步充分發揮國有企業責任和擔當,最大限度確保鉀肥生產供應基本穩定,保護國內農民利益和糧食安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大局。
資料顯示,鹽湖股份主營業務為氯化鉀的開發、生產和銷售;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等。鹽湖股份2021年半年報顯示,其上半年實現營收61.62億元,同比下滑36%;淨利潤同比增長52.97%,達21.1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