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夯實北京證券交易所制度基礎,規范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起草了北京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再融資、持續監管相關的11件內容與格式准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嚴格遵循《證券法》規定,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在總體平移精選層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突出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特色,對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發行情況報告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重組報告書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內容和格式提出明確要求。在規則起草過程中,堅持壓實責任、突出重點、繁簡適中、充分授權的原則,全面提高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讀性,並努力降低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成本,著力構建一套契合中小企業發展階段和成長規律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同時,為充分發揮北京證券交易所對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的示范引領和“反哺”功能,進一步豐富掛牌公司融資工具,激發新三板整體市場活力,證監會制定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可轉債相關的2件內容與格式准則,現一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對上述規范性文件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履行法定程序後盡快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