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陳宗勝: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義 提高農村居民收入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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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界面新聞 作者:趙孟 編輯:劉子安 2021-09-13 15:28:00

  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此時,共同富裕的目標被正式提上日程。

  2021年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研究了紮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提出要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此前在6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2020年中國宣布成功脫貧實現“全面小康”後,“共同富裕”開始頻頻被提起。此次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對共同富裕的特征屬性、內涵外延和實現途徑進行了較為清晰的界定,也為中國下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提昇國家治理效能提供了更為具體的目標指引。

  “共同富裕”突然變成熱門話題的背景是什麼?何為共同富裕,如何纔能實現共同富裕?中央的這一決策,對未來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將帶來怎樣的影響?為此,界面新聞專訪中國經濟學界最高獎——“中國經濟理論創新獎”與“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獲得者、南開大學中國財富經濟研究院院長陳宗勝。

  陳宗勝1984年畢業於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1993年在美國耶魯大學博士後出站。陳宗勝是國內學術界研究經濟發展與收入分配的重要經濟學家,曾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這些經歷讓他對中國收入格局有更深刻的洞察。他所著的《中國居民收入分配通論:由貧窮邁向共同富裕的中國道路與經驗》,被認為是一部全面研究我國改革發展中收入分配問題的重要著作。

  作為研究收入分配領域的權威專家,陳宗勝認為,共同富裕並非一場財富平均運動,而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是中華民族復興的長期目標。對於實現共同富裕的路徑,陳宗勝強調,是將低收入階層提昇進入到中等收入階層,而不是“殺富濟貧”的反向操作。由於多年城鄉隔離下二元經濟帶來的機會不平等,造成收入分配的城鄉不平等,導致龐大的低收入階層聚集在農村,這將是未來推進共同富裕一系列措施的關鍵著力點,也是最大的困難點。

陳宗勝  圖片來源:南開大學經濟學院

  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義

  界面新聞:當前提出共同富裕的大背景是什麼?

  陳宗勝:我們回溯歷史,就會發現其實並不是最近突然提出共同富裕的。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實行消除剝削的社會主義制度,其本質上就是推動共同富裕。中國在改革開放前期所說的,“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後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即目的還是實現共同富裕。所以社會主義的內涵中就包括了共同富裕。如果失去了這一點,社會主義的本質就走偏了。

  為什麼現在提共同富裕比較頻繁了?因為現在比過去推動共同富裕的條件更充分,基礎也更紮實。在過去的戰爭年代,比如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的主要任務是取得政權。新中國成立後初期,是以建設社會主義制度為主要任務,這個任務在前30年完成了,現在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同時前30年的發展奠定了工業基礎和產業體系,可以說是為共同富裕打下了基礎。

  另外一個原因是,中國經濟本身也發展到一個新階段,過去我們是貧窮落後的農業國家,現在已經是一個初步成為中等發展水平的國家,雖然還是發展中國家,但是人均GDP也達到了1萬美元,說明生產力水平還是提高了很多。上世紀90年代初,我們解決了溫飽,2000年我們“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2020年我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有了這樣的基礎,我們就該來討論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共同富裕的問題。現在這已經變成一個可望也可及的大事業了。實際上,中國共產黨成立的時候就有這樣的理想,但那時是戰爭年代,只能是憧憬一下,叫做可望而不可及;現在黨和國家經過100年的努力,從現實和基礎出發,可以說現在強調共同富裕,就是變成可望也可及的目標了。

  界面新聞:有研究認為,中國現在的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大概為30%,約4億人,而且2020年中國剛打贏脫貧攻堅戰,現在推進共同富裕會不會操之過急?

  陳宗勝:我們現在是討論如何實現它,逐步實現它,並不是說明馬上就要達到共同富裕。現在我們的人均GDP雖然提高到1萬美元了,但是要達到富裕水平,按照世界銀行標准,人均GDP至少應該達到2萬美元以上,現在最發達國家的人均GDP都是7萬、8萬美元,顯然我們還差得很遠。從這一點來說,共同富裕也必定會是一個長期目標。

  界面新聞:提到共同富裕,有人擔心最後變成一場財富平均的運動,甚至“殺富劫貧”,你怎麼看?

  陳宗勝:我想它不會搞成財富平均運動。在我們過去的發展中,深受平均主義的傷害,為了達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搞平均主義,把相當大一部分人的積極性抹殺掉,沒有積極性社會就不會富裕,最後就導致“貧困惡性循環”,變成“共同貧窮”。因為有這樣的先例,所以現在有人纔會有這樣的擔懮,但正因為有這樣的先例,我們現在邁向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時,一定會避免這樣的悲劇出現。搞平均主義,殺富劫貧,實際上就是對幾十年改革開放的否定,是非常愚蠢的,黨和國家不會推行這樣的所謂“革命”政策,社會上任何人都不會支持這種政策。所以我們現在說的共同富裕,一定不是平均主義,而是一種有差別,分步驟,分階段的富裕,不可能是同步、同等、同量的富裕。這在中央文件中再清楚不過地予以闡明了。

  界面新聞:8月26日,中央財辦副主任韓文秀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共同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雙富裕”,不是僅僅物質上富裕而精神上空虛,為什麼會出現“雙富裕”這樣的新提法?與過去更多強調物質層面的富裕有何不同?

  陳宗勝:“雙富裕”看起來是一個新詞,但是除了物質生活之外,精神生活的提高,過去在中央和政府的文件中也經常提到,並不新鮮。這是因為,社會發展根本上是為了人的發展,人和動物的區別就在於,既要有物質方面的滿足,又需要有精神生活。人吃飽了,有了健康的體魄以後,更需要精神的愉悅,即精神的“健康”。用專業領域的話說,精神生活的發展,也是經濟發展的一個函數,這是經濟發展到了一個更高水平的特征,比如共同富裕後必然產生的人的需求,因此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內涵。

  另一方面,我認為這個提法也是對近幾年社會上出現的一些不良現象的回應。在經濟發達的國家,我們看到有許多腐朽思想出現,近幾年這些現象在中國也露出苗頭,比如在文藝界,一些藝人吸毒、私生活不檢點,以及偷漏稅的問題等等。這裡面有個問題需要特別提到,就是所謂“飯?”的事情。任何社會和國家都避免不了追星、星迷等等。對於文化藝術的發展來說,甚至也需要對藝術家的崇拜等等。

  但這應當取決於藝術家的真功夫,如過去梅蘭芳、張大千、魯迅等等各界大師就是如此。而近些年我國出現的“飯?文化”是商業惡意炒作的結果,其中有不少人利用其謀取不義之利,這實際上也為許多真正的藝術家所不齒。國家決不是一般地反對藝術崇拜,而是要抑制不正當的商業炒作與圖謀;當然偷漏稅就不必說了,它屬於非法或違法的,即使補繳幾個億也不屬於“殺富濟貧”。

  這些不良現象說明他們的精神生活失去了健康的方向,這不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目標下應該出現的。這幾年政府也在治理這方面的問題,比如把人們的精神生活追求引導到搞科研、搞創作、搞創新上去,這纔是共同富裕追求的“精神健康”。所以我認為這個提法非常及時。

  界面新聞:共同富裕被重點提出,是否意味著,過去中國講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發展模式,已經到了調整的時候?

  陳宗勝:我認為是這樣的。中國改革與發展有一個指導原則,簡單說就是適時、適當、適度地調整公平和效率之間的關系;效率優先政策已經帶領中國走過了高速發展階段,現在應該更注重公平。在改革開放初期,上世紀80年代經濟水平比較落後的時候,基本上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而到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這時候就有點開始把公平和效率平等對待的意思。2007年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分配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從2007年開始,一直到“十八大”、“十九大”,可以說逐漸強調公平了。雖然沒明確說公平優先,兼顧效率,但是從結果上看事實上是這樣。

  2012年之前中國的經濟增長率每年都超過10%,或者接近10%,2012年以後,增長率降為8%、7%,人們發現效率逐漸降為第二位,這個時候主張公平的策略、戰略、政策當然是佔了上位。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比較明確地提出要注重公平,那個時候說的還是公平與效率同等重要,但現在,逐漸把公平擺在首位。當然,把公平擺在首位,絕對不意味著放棄效率,而是要追求高質量的效率。

  共同富裕的關鍵在農村

  界面新聞:中國各個階層的收入情況經過了怎樣的變化,目前又是怎樣的格局?

  陳宗勝:在上世紀80年代,全國普遍收入都很低,那個時候基尼系數纔0.2多一點,相應地社會各個階層的收入格局,我們用直觀形象來看看,像一個飛碟,是扁平的。到上世紀90年代,“飛碟”的“天線”開始上昇,就變成金字塔形結構;再到2000年以後,高收入者繼續提高,但是由於中國城市和鄉村兩個群體發展不一致,城市上昇快,農村上昇慢,就導致收入格局變成了一個葫蘆形。葫蘆下面最大群體的是農村,上面小群體的是城市,最上面還有個 “葫蘆蒂把”,代表富有的人群。這種格局主要是城鄉二元制度結構、城鄉差距過大導致的。2015年前後,我國低收入階層是佔人口總數47%,中等收入階層是佔到36%到40%,高收入階層佔17%左右,這就是我們的現狀。

  中國的收入格局並沒有從“金字塔形”直接過渡到“橄欖型”,而是演變為現在的類似“葫蘆形”。中等收入階層有發展但規模遠不夠,所以我們現在提出共同富裕,就是要實現收入人群的分布格局從葫蘆形向橄欖型發展。總體上看,中國的葫蘆形是要經受考驗的,葫蘆形如果不能盡快演變為橄欖形,而是長期滯留為葫蘆形,那麼恰恰是對橄欖形的抑制,因為葫蘆形導致的就是中等階層過小而形成的需求不足,所以它會抑制內需循環,乃至抑制經濟發展。並且,葫蘆形可能導致民粹主義、社會不穩定等,也就是說可能會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界面新聞:收入差距為什麼會一直拉大?為什麼收入人群分布的葫蘆形結構一直沒有發生變化?

  陳宗勝:從我們的研究來看,收入差距並不是一直在拉大。在2008年,中國居民的收入差別達到了最高,當時的基尼系數達到了0.491、0.492這個高水平,然後開始呈現“倒U形”下降。

  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個因素是制度因素,比如公有資本積累效應,公有資本的均等效應,隨著全部資源性資本、全部公共資本和近一半經營資本的均等化效果達到一定程度,收入差距的縮小就會顯現出來;同時當前制度中按勞分配所依據的是勞動差別,由於教育普及,醫療水平提高,科技的普及,勞動差別從而由其帶來的收入差別也開始越過拐點;第三是黨和國家在適當階段加大力度推進貧困化、貧困程度、貧困率的下降和減少等;此外,其他政策因素,如反腐、打擊非法收入後小金庫的減少,也都導致了收入差距下降。

  不過,我們必須看到,2008年以後收入差距雖然越過了最高點,但下降幅度在波動中並不大,因為沒有讓葫蘆形變成橄欖型,而且距離橄欖形還比較遠。“葫蘆”底下的低收入者最多,這個群體主要來自農村,去年總理說,中國有“6億人月收入僅1000元”,這部分人主要在農村。中國收入差別總體上為什麼依然很大,而且下降很慢,主要就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無法進入到中等收入階層,根源還在於農村與城市之間的二元制度壁壘。

  界面新聞:那麼,我們該如何向共同富裕要達到的“橄欖型”社會收入結構過度呢?

  陳宗勝:葫蘆形相對金字塔形是個很大的進步,但距離橄欖形又很遠。如果要將收入人群分布的葫蘆形結構演變到橄欖形,任務還很艱巨,也需要長期努力,首先是要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數量,促進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提高,減少其數量使其上昇到更高階層,而不可能是相反,像現在有些人說的“殺富濟貧”或者叫“劫富濟貧”,把高收入人群拉下來,或者形象地說就是把“葫蘆蒂把”給削掉了,那是錯誤的,也是不可能實現的。我國人均GDP只有1萬美元,就算推行平均主義,也不能實現共同“富裕”,這個水平只能出現“共同貧窮”。

  這幾年有些人有個誤解,認為擴大中等收入階層就是提高現有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這是需要的,但是最重要的是擴大這個階層的人口比重,解決辦法只能是讓低收入階層人數減少,即增加其收入而提昇到中等收入階層,從而擴大中等階層,讓葫蘆的龐大底座縮小而向其上面的細腰部位上昇,使葫蘆的中間部分變粗變胖,最後就是橄欖形了。

  葫蘆形收入結構的根源在於制度性地擴大城鄉發展差距和不均衡,尤其是城鄉二元體制下的發展不均衡,所以不能簡單地只用再分配這些手段,還要從改革與發展的角度來消除,這就需要從供給側進行改革,現在我們正在提倡供給側改革,打破二元制度壁壘,比如推進鄉村振興與農村城鎮化、改進城鄉戶籍的二元格局、縮小城鄉在公共設施、公共服務方面的差別。但這一切還都是剛剛開始。這其中,消除了葫蘆形也就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二者是同一個過程。

  界面新聞:那麼你認為,實現共同富裕的政策著力點應該在哪裡?

  陳宗勝:真正實現共同富裕,目前首先需要做的還是經濟發展,在經濟發展中排第一位的是農村的經濟社會發展,其次是全國的總體發展,然後纔是如何分配問題,這是我的基本看法。因為這樣的發展是公平發展,是以消除不公平不平衡為前提的。

  對於農村發展,一方面我認為重要的是城鎮化,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末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3.89%,但是,這些常住人口中很多並不完全能夠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因為有戶口制度,有些人雖然離開了農村,但他沒有真正進入城市,沒有成為城市戶籍人口。所謂離土沒離鄉,離鄉沒進城,進城又非市民。他沒有真正成為城市的市民,相關福利待遇及收入也不可能跟上去。

  另一方面是發展新型農村城鎮,推動新型農村發展,這是相輔相成的過程。不發展新型農村經濟,也就不能夠有更多的人轉移到城市裡。從大方向看,我國現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要向規模化、向集約化方向發展,將來會有更多的能人來耕種土地、經營土地。另有一大部分人就不耕種土地了,會轉到城市裡去。到城市裡去不是簡單把人口轉移過去就行,他必須要在城市裡有工作有社保等等,城市化纔能夠真正完成。這就同時要推進戶口制度改革,讓進入城市後的農民成為真正的城市市民,這些人逐漸就會上昇到中等階層。低收入人口減少,中等收入人口增加,逐漸向上發展,這個社會纔能穩定,共同富裕纔能變成現實。

  界面新聞:以此看來,實現共同富裕的道路還很漫長?

  陳宗勝:實現共同富裕必須重點放在農村低收入人群的發展上,要把農村人口加速城鎮化,還要加速農村本身的城鎮化,這已經不是遙不可及的,但是也是長期性的工作,不是一兩天能解決的。

  實際上黨和國家設定了比較清晰的步驟。新中國成立前30年主要是建立社會制度,公有制和按勞分配制度等等,同時建立工業、農業、國防、科技現代化產業體系,這是為共同富裕建制度、打基礎。改革開放以後實際步驟更加清楚,第一步到1990年人均GDP翻一翻,是解決溫飽問題,到2000年“翻兩翻”達到整體實現小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即消除絕對貧困。從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礎上,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共同富裕達到實質性進展;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我國現在正是按這樣的步驟在前進。

  “第三次分配”調節作用有限

  界面新聞:此次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出,要“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你如何看待三種分配形式在促進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陳宗勝:我覺得主要還是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作為道德、輿論、社會引導的結果,在任何社會都是起輔助作用的。即便在發達國家,也不是主要依靠捐助、慈善分配等的調節作用,但是這個輔助作用對社會來說不可或缺,中國經濟已經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所以國家把第三次分配也納入到分配體系。

  初次分配是與效率相關的,要思考初次分配如何激勵勞動者,他們的收入是否與效率掛鉤了?一些發固定工資的企業我覺得未必就做好了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也取決於經濟發展水平,取決於政府和國家有多少財富再次分配。目前來看,共同富裕的重點事項仍然還是大力發展經濟。

  界面新聞:你提到“第三次分配”雖然對調節分配格局的作用有限,但也不可或缺,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聲音,認為富裕階層的財富只要是合法合理取得的,就不應該調整,你對此怎麼看?

  陳宗勝:這種說法肯定是錯誤的。現在每個人通過一次分配得到工資和收入,這應當是合理合法的。但是還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就是對合理合法得到的收入的調節,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要累進到近50%。比如國有銀行行長,屬於半官員,受國家任命,很多人年薪幾百萬,銀行發展到這個階段是你一個人經營的結果嗎?勞動收入尚且如此,對企業收入更應如此。我們應該認識到,民營企業經營盈利得到的合理合法收入,也是社會、政府、員工及老百姓共同參與的結果,這也是一個多方協作的共同體,離開了這些條件,就不可能獲得更高的合理合法收入。

  對於企業家,對於富人群體,應該進行社會引導,首先是正確看待你的高收入,不合法的收入就必說了必須消除,即使合理合法的收入,也是整個社會支持的結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可能一部分人獲得的過多,結果導致差距過大,所以反過來你也應該回饋社會。

  改革開放早期時,吳敬璉、厲以寧以及南開大學谷書堂教授,都談到這個問題,他們在提倡和鼓勵要素分配的時候注意到,按照生產要素分配,雖然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可能導致收入差距過大,也需要調節。這也是中央特別強調再分配並提出“第三次分配”的應有之意。

  界面新聞:我們注意到,有學者對再次分配的重要性比較關注,尤其對資本稅,比如遺產稅、房產稅等呼吁加快立法,你對此怎麼看?

  陳宗勝:遺產稅、房產稅這類稅收都應該在適當的時機提上日程。這並不是說收入是不合法的,國家承認是合法的,但仍需要調節。房產稅的征收,在一些城市已經開始試點,但它作為一種地方稅,有一系列的具體標准,總體來看征收的比例很低,對收入差距的調節作用有限。

  遺產稅也應該征收,但是什麼時候征收,這就需要有“擇機施政”“適時推行”的調節藝術問題。太早推行,比如2000年前征收,那時經濟發展水平還比較低,會影響民營企業家的積極性。即便現在推行,如果遺產稅稅率過高,也會限制很多人積極性。同樣一個稅收品種,何時推行,如何推行,什麼時間推行,都考驗執政者的執政纔華,調控藝術,需要精確考量時機和度量。

  浙江收入分配試驗區意義重大

  界面新聞:你在許多國家有過學習和工作的經驗,在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上,其他國家有無經驗借鑒?或者說教訓供我們汲取?

  陳宗勝:我訪問過很多國家,有一些粗淺的總結性認識。首先主要還是要借鑒別國如何發展生產力,這也是我們的當務之急。縱觀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北歐一些國家的收入分配歷史,確實有許多經驗教訓需要我們汲取。我們通常所說的發達國家很多,但真正達到共同富裕的很少。這是他們的制度決定的。

  以美國為例,在二戰後,也就是“羅斯福新政”時期,有過幾十年時間,它號稱是中等收入佔主體的國家,也就是橄欖型國家。這是因為,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正好是國際社會主義運動大發展的時候,也是凱恩斯主義大流行的時候。凱恩斯主義強調政府乾預,美國也受到了前蘇聯,以及蘇東國家的影響。那時包括印度、法國、英國都搞過計劃經濟。“羅斯福新政”就是加強對窮人、社會底層的發展支持。社會要走向公平,必須要有政府的乾預。

  市場經濟本身主要是激勵人們的發展動力,不具有行政調節、社會調節的功能,很難實現自發的公平。特別是在私有制下,必然導致兩極分化。這是馬克思主義已經論證清楚的事情。但到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又把上述“羅斯福新政”的政策捨棄了,所以帶來的結果就是高收入階層上昇,低收入階層擴大。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後,一直到現在,美國捨棄了實體工業經濟,大力發展資本集中的金融服務業,這又成了一個兩級分化的社會。美國在金融危機及疫情爆發期間貨幣發行大量放水,支持的就是富裕階層。

  再說北歐,這些國家采用高稅收、高福利制度,比美國二戰之時的福利力度還要大。高稅收、高福利同時相伴的是,增長速度疲軟,整體的發展速度就會很慢。當然,經濟發展到一定富裕階段,增長變慢是自然的,北歐在二戰以後,它還處在需要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但是福利制度拖延了經濟的發展。他們實際上早就意識到問題所在,也采取幾次改革並且也有改進,但是即使國家規模較小問題也依然存在。前幾年法國爆發的“黃馬甲運動”,就是工會要求高福利,政府不同意導致的,因為他們也看到了是高福利制度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現在看來,這些都是中國要防止出現的情況。中國現在提共同富裕,但是我們的人均GDP剛過1萬美元,所以一定要注重效率,做大蛋糕仍然很重要。美國的兩極分化、北歐的高福利制度,既有我們需要借鑒的地方,也有我們應該防范的危機。我國現在正在向共同富裕推進,千萬不能把共同富裕理解成一種簡單的福利社會,理解成一種平均主義,理解成“殺富濟貧”。畢竟人均GDP纔1萬美元,就算“殺富”,也不可能滿足“濟貧”的目標,我們理解的共同富裕肯定不是人均1萬美元的水平。

  界面新聞:不久前中央決定設立浙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在共同富裕目標被提上日程的背景下,你認為這一試驗區有哪些意義?

  陳宗勝:前面說了,共同富裕本身就是分階段的,也是分地區的,不是一步到位,從目前到2035年這個階段裡,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步驟,全國要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浙江的試點顯然是為整個全國的階段性的目標探路,我認為意義非常重大。

  浙江有一些特點,首先它整體發展比較快,其次它的鄉村發展比較快,城鄉差距不是全國最低,還有這裡的民營經濟也很發達。這些特點決定它可能給全國提供一些經驗。這就提到另外一個問題,共同富裕光靠勞動收入能否達到?是不是還要靠財產收入?目前我們說的財產收入,一般指的是房產,或者買個基金、股票,但是這類財產收入總體來看比較被動,額度也比較小,真正的財產收入,還要依靠產業投資和發展。

  所以我認為,財產收入對共同富裕是很重要的。如果沒有財產收入,單單靠勞動收入,要實現共同富裕可能也是很緩慢的。浙江恰好民營經濟比較發達,尤其農村的民營經濟很發達,這就給浙江提出了很重要的任務,如何在不斷增加老百姓財產收入的情況下實現共同富裕。這就很有典型意義。

  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必須要正視,即我們如何看待民營經濟?財產收入跟勞動收入在中國在今後到底是什麼地位?

  這是因為,隨著經濟的發展,尤其是逐步走向共同富裕,我們按勞分配的收入自然越來越多,按照恩格爾定律,勞動收入的剩餘會越來越多,我們通常將這些錢存入銀行,獲得利息。但取得利息的前提,是有人使用我們剩餘的勞動收入,去賺錢。這實際上是把我們的勞動收入,轉換成了他人的資本及收入。今後使用我們閑餘勞動收入的不只是國家或國有企業(過去實行低工資是為省錢進行國家建設)——那樣就會限制生產力發展,還應該有大量有經營能力並且想從事經營的個人、私人,也就是民營經濟的參與者。

  我們現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允許有經營纔能的人,從銀行獲得貸款,也就是把其他人的閑餘勞動收入,轉化為資本,然後去投資和發展,進而獲得財產收入。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勞分配制度可能產生私人資本,產生個體私人經濟。這也就是馬克思所說的在未來社會再造“個人所有制”。當然由此產生的私營經濟通常是非主體地位,從而按要素分配也是輔助作用。這樣,就為我們現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發展非公有經濟找到客觀基礎,而不必總要尋求“原罪”。

  隨著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勞動收入帶來的剩餘及儲蓄也會越來越大,儲蓄被借用於資本的部分也會越大,因此民營企業會越來越多,民營經濟會越來越龐大。如何看待未來當然始終處於非主體地位但必然規模壯大的民營經濟?如何看待他們的財產收入跟勞動收入?如果像一些人認為的,民營經濟是外部滲入進來的,同我們的公有制有根本的衝突,則可能給民營經濟的發展帶來不確定性,也可能減慢類似浙江這樣的省份的共同富裕進程。

  界面新聞:但有句話說“資本都是逐利的”,你如何看待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的問題,政府又應該如何去規范?

  陳宗勝:當然,資本都是逐利的,而且在一定時期和條件下存在剝削等問題,比如即使今天仍有相當多民企克扣工人工資,特別是農民工的收入,不給職工提供社保養老醫療補助等等。另一方面,民營經濟促進了發展,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政府應加以嚴格引導,盡快規范完善,不應該因此就否定它,即使以“殺富濟貧”名義也是錯誤的。改革開放四十多年實踐證明,只要引導好,完全可以促進民營經濟增長帶動總體經濟及財產收入和就業增長,實現共同富裕。

  這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主義理論問題,也是關乎民營企業家的安全感和創業積極性的現實問題,否則使他們總是擔心未來一定階段還是要被消滅的,就可能影響經濟發展活力和整體生產力發展,這需要深入研究並給予解答。總之,要加快實現共同富裕,還是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混合經濟制度和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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