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新規范”)。
據保險業協會和醫師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規范”是對2007年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簡稱“舊規范”)的修訂,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展、賠付條件更為合理、引用標准更加客觀權威、描述更加規范統一。
在“新規范”發布當天的新聞通氣會上,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新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應當符合“新規范”各項要求;“新規范”發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為過渡期,確保重大疾病保險新老規范平穩切換;過渡期結束後各公司不得繼續銷售基於舊規范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各公司加強銷售管理,嚴禁借新老規范切換進行銷售誤導,嚴禁炒作停售。
為推動保險姓保、回歸保障本源,切實提昇重疾保障能力、保護消費者權益,做有溫度的人民保險,人保壽險推出重大疾病理賠溫暖方案(簡稱“溫暖方案”),為客戶提供“重疾擇優理賠服務”。對於持有人保壽險使用“舊規范”重大疾病產品有效保單的客戶,且首次確診保險產品條款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時間在“新規范”正式發布日(2020年11月5日)後的,因所持有使用“舊”規范定義的重大疾病保險有效保單中某種疾病申請理賠時,符合原保險產品條款中對應疾病的醫學診斷標准,或符合“新規范”中相同疾病的醫學診斷標准兩者中其一,擇優按照最有利於客戶原則,即可獲賠相應保險金。除享有該疾病定義溫暖方案外,原保險合同其他約定內容均保持不變。
簡單來說,就是當客戶購買了人保壽險“舊規范”定義的重疾險,在申請重大疾病理賠的時候,人保壽險會根據新舊規范中更有利於客戶的定義對客戶給予理賠。
據介紹,溫暖方案適用於人保壽險66款重疾保險產品。以無懮一生為例:如客戶確診I期甲狀腺癌,按照“舊規范”,符合重大疾病賠付標准,按照“新規范”不屬於重大疾病賠付范圍,依據溫暖方案,擇優按照“舊規范”給付客戶重大疾病保險金;如客戶實施微創的冠狀動脈搭橋術,僅切開了心包,按照“舊規范”,不滿足“開胸”的條件,無法賠付重疾保險金,按照“新規范”則滿足重大疾病給付條件,依據溫暖方案,擇優按照“新規范”給付客戶重大疾病保險金。
未來,人保壽險將進一步提昇重疾保障能力,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記“人民保險,服務人民”的初心,讓服務更貼心,讓理賠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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