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原本計劃在12月30日走進發行審核委員會會議室的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廣州農商行)卻在12月29日突然撤回申報材料。
廣州農商行發布的公告解釋為:“鑒於戰略規劃調整,經審慎考慮,並與本行A股發行申請相關中介機構的審慎研究,本行決定撤回A股發行申請。”
同日,證監會網站也發布消息稱鑒於廣州農商行已向證監會申請撤回申報材料,決定取消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183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資料顯示,廣州農商行是2009年12月9日在廣州農信聯社的基礎上,由727家法人股東和28936名自然人股東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日,廣州農商行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
2019年3月15日,廣州農商行首次在證監會網站披露了A股招股說明書;2019年11月29日,證監會對該行的招股書進行了公開反饋;2019年12月20日,廣州農商行再次在證監會網站披露了其更新後的招股書;2020年12月25日,證監會網站發布公告,證監會發審委定於12月30日召開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根據廣州農商行招股說明書,該行擬在A股發行不超過15.97億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14%。
受到即將上會利好的影響,廣州農商行H股股價12月28日一度上漲超過30%,最終以上漲19.68%報收,但一天之後就傳來了暫緩上會的消息。
廣州農商行為何距離發審委的會議室只有一步之遙之際選擇及時“剎車”呢?業內普遍猜測,廣州農商行暫緩上會,應該與該銀行的一些硬傷有關。
媒體的公開報道顯示,廣州農商行此前發生了窩案。2020年4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州農商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繼康(廣州市正局級)以涉嫌受賄罪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同樣是在2020年4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州農商行原黨委委員、行長助理吳海峰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0年7月14日,廣州農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首席風險官彭志軍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2020年10月8日,廣州農商行第一大股東廣州金控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舫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除高管接連落馬外,廣州農商行的經營業績也並不樂觀。2020年半年報顯示,關鍵財務數據都有所下滑。
廣州農商行2020年上半年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0.86億元,2019年同期為35.92億,同比減少14.09%。廣州農商行上半年的不良率為1.84%,相比2019年年末增加0.11個百分點;不良貸款總額為101.37億元,相比2019年年末增加21.84%。廣州農商行的撥備覆蓋率也從276.64%一路下滑,至2020年6月末降為189.38%,較2019年年末下降18.71個百分點。
截至2020年6月末,廣州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3.44%,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99%,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41%,三項指標均較2019年年末分別下滑0.79個百分點、0.66個百分點、0.55個百分點。
回顧在A股上市的銀行股歷史,至今還尚未出現過銀行的IPO申請被發審委否決的前例,就連暫緩表決也未發生過。之前僅發生過一起在上會日期已經確定的情況被取消審核的案例:
2018年7月10日,首發上會的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稱瑞豐農商行)被取消審核。證監會當時發布補充公告稱:“鑒於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核查,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97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從證監會的表述看,瑞豐農商行的審核被取消是證監會的決定,而廣州農商行此次是該行做出的決定。如果廣州農商行“強行”上會,極有可能被否決或者暫緩表決,這樣就會成為A股歷史上首家未能成功過會的銀行。
瑞豐農商行被取消審核後,目前仍在“排隊”,兩年半的時間都未迎來第二次上會。而廣州農商行主動放棄上會後,成為A股第二家A+H股上市農商行的夢想暫時破滅。(津雲新聞記者 劉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