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資運用曝出六大問題 244億元違規流入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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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證券日報 作者:蘇向杲 編輯:徐林軒 2020-09-16 13:06:42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銀保監會辦公廳已於近期向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了《關於保險資金運用違規問題和風險自查有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提到,銀保監會在排查險企險資運用時發現,部分險企仍存在資金運用治理體系不完善、資金運用范圍和模式違規、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投資品種面臨較高信用風險或兌付困難、另類投資領域風險隱患較大、保險資管產品仍有存量通道業等六大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銀保監會在另類投資領域排查發現,5家險企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金融產品投資方式,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涉及金額244.37億元。11家保險公司不動產投資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建設,或以所投資的不動產提供抵押擔保,涉及金額172.55億元。

  銀保監會排查發現

  六大問題和風險

  從《通報》來看,監管排查發現,險企在險資運用方面主要存在六個方面的問題及風險。

  其一,資金運用治理體系不完善。包括以下四點,一是監督機制失衡。個別保險公司控股股東通過操控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設立投資顧問委員會等方式,繞開“三會一層”,違法違規乾預保險資金運用工作。二是“三會一層”設置不規范。74家保險公司未按監管要求設立首席投資官,9家保險資管公司獨立董事設置不符合監管要求。三是關鍵部門缺失,4家財產險公司未設置保險資產管理部門。四是內部控制薄弱,4家保險公司未開展資金運用內部稽核,或未對資金運用內控情況開展外部審計。

  其二,資金運用范圍和模式違規。包括以下五點,一是超監管規定范圍投資。6家保險公司在不具備相應投資管理能力情況下,直接開展不動產或金融產品投資,個別公司境外投資品種超出監管規定范圍,涉及金額462.18億元。二是投資資產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個別保險集團公司存在對非金融企業或境外主體投資超監管比例的情形。三是乾預受托人正常履責。3家保險公司存在通過發送投資建議、事前書面同意等方式乾擾受托人正常履職的情況。四是未實行保險資產全托管。26家保險機構未將包括銀行存款在內的各項投資資產全部實行第三方托管。五是內保外貸業務整改不力。個別保險公司存量內保外貸業務在擔保主體、資金用途、杠杆比例等方面不符合監管要求,涉及金額444.19億元。

  其三,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包括以下五點,一是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投資規模和比例不符合監管要求,涉及9家保險公司。二是保險資金通過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股權投資基金、非保險類子公司等渠道違規流入關聯方,涉及4家保險公司,金額28.66億元。三是違規為關聯方提供質押融資或擔保。個別保險公司以公司銀行存款為境外子公司提供擔保,金額338.11億元。四是項目資金被關聯方在合同約定用途以外使用,本金及收益未進行及時確認和清收,涉及5家保險公司,金額61.4億元。五是在資產權屬不清情況下支付關聯方款項。3家保險公司購買的關聯方不動產等資產長期未辦理過戶,金額17.22億元。

  其四,投資品種面臨較高信用風險或兌付困難。部分保險機構投資的債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金融產品存在未按期支付本息、發生展期或未按合同使用資金等情形,面臨較高信用風險;有的保險機構投資的未上市股權、不動產項目和股權基金,存在無法按合同約定退出或兌付、未按期清盤等情況。

  其五,另類投資領域風險隱患較大。包括以下三點,一是個別保險機構開展重大股權投資未使用自有資金,有的對子公司增資未履行審批程序,金額119.09億元。二是投資的股權不動產項目存在股權代持,或者相關權利到期未收回的情形,涉及7家保險公司,金額141.84億元。三是股權方式投資的不動產項目公司違規。5家保險公司設立的不動產項目公司存在投資資金被挪用、對外開展股權投資、向保險公司股東借款超過監管要求等情況,金額226.15億元。

  其六,保險資管產品仍有存量通道業務。包括以下三點,一是發行通道性質組合類產品,為保險公司規避關聯交易監管提供便利,涉及4家保險資管公司,金額327.33億元。二是個別保險資管公司讓渡主動管理職責,由投資者或委托人進行投資決策,金額12.87億元。三是個別保險資管公司為其他金融機構規避同業業務監管提供通道服務。

  5家險企險資

  違規流入房地產

  引人注意的是,此次《通報》在另類投資風險隱患中,提到了部分險企的險資違規流入房地產的情況:“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金融產品投資方式,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涉及5家保險公司,金額244.37億元”。

  根據此前監管下發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與《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不得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不得投資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盡管險企不能直接經營房地產相關業務,但可以作為投資者介入房地產,比如通過股權投資、舉牌、購置物業、關聯交易等方式,作為金融資本介入房地產領域。

  實際上,近年來,險企通過各類方式投資地產行業,分享了地產行業增長的紅利。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發現,截至去年年底,共有19家保險公司披露了其所屬的非保險子公司信息,非保險子公司數量總和達541家,其中有55家非保險子公司的主營業務涉及房地產,佔比超過10%。此外,截至今年二季度末,險資對房地產行業的持股市值合計達697億元,僅次於對金融行業的持股。

  從險企地產類子公司經營的項目來看,寫字樓是最主要的投資標的。相關研究數據顯示,從2016年到2018年,境內保險機構商業不動產的投資業態分布有76%左右集中在寫字樓,特別是位於一、二線城市的寫字樓。主要原因是寫字樓回報穩定,風險相對低,保險資金期限較長、收益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獲得險企的積極配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記者表示,壽險資金的長期性、穩定性使其可以配置部分房地產企業的長期股權。另外,險企目前布局大養老戰略,在業務上需要與房地產企業開展一些戰略合作。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引入長期性、穩定性以及融資成本相對較低的險資作為投資,也有利於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銀保監會

  強化險資運用監管

  事實上,根據《通報》,無論是險資違規流入房地產,還是險資運用領域的其他違規行為,下一步都將被重點監管。銀保監會表示,此次風險排查專項整治工作是全面掌握保險資金運用狀況,摸清行業風險底數的重要措施。被點名通報的保險公司要進行認真整改,再次開展自查,並於2020年9月底前重新報送自查報告。

  《通報》還提到,各保險機構要強化公司主體責任,結合通報的問題和公司自查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強化整改措施落實力度,有效化解自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和風險;要以此次自查為契機,進一步完善資金運用體制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強化風險意識,確保風險管控機制有效執行,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維護保險資金運用安全。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對於自查報告依舊不符合《關於開展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違規問題自查自糾和風險排查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0〕397號)要求,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保險機構,將依法釆取限制保險資金運用形式與比例,責令調整相關高管人員等有關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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