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長:數字人民幣定位於M0 不計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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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肖世清 編輯:郭小琳 2020-09-15 09:06:34

內容提要:9月14日,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中國金融新聞網撰文稱,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是央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不計付利息,央行也不對兌換流通等服務收費。

  9月14日,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中國金融新聞網撰文稱,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是央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不計付利息,央行也不對兌換流通等服務收費。

  此前,在8月25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央行貨幣政策司司長孫國峰曾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目前數字人民幣還在內部封閉試點測試階段,沒有正式推出。

  范一飛認為,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也屬於純公共產品。首先,數字人民幣的發行與流通服務是向全社會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與消費特點,其效用為全社會成員共同享有,具有不可分割性;二是數字人民幣系統建成運行後,消費者的增加不會線性提昇發行流通成本,也不會影響對他人的服務質量,邊際成本低,具有非競爭性;三是任何人都不會排除他人消費數字人民幣服務,具有非排他性。

  因此,人民銀行對數字人民幣執行與現金一致的免費策略。央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兌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兌回服務費。所以,從M0的費用體系看,數字人民幣是央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產品,不計付利息,央行也不對兌換流通等服務收費。

  關於數字人民幣的管理規則,范一飛指出,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和流通要按照現金進行規范管理。

  此外,他提出,由於數字人民幣具有數字化特征,並不完全適用實物現金流通監管規則,需擬定專門針對數字人民幣的監管要求,做好數字人民幣流通環境建設,同時隨著數字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逐步成熟,及時完善相應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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