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前員工被罰 5年違規買賣股票近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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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 作者: 編輯:袁文瑞 2020-02-27 09:02:33

  被罰沒近90萬。

  近日,中國證監會廣東證監局披露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案主角胡劍峰曾在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南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先後擔任投顧總監、投資總監、首席投資顧問等職務。胡劍峰存在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違規買賣股票等行為,被廣東證監局警告並罰款。

  根據處罰書,2004年4月8日,胡劍峰取得證券從業資格。2008年7月8日至2017年12月19日期間,胡劍峰在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任職,先後擔任投顧總監、投資總監、首席投資顧問等職務;2017年12月20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胡劍峰先後在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佛山分公司任投資顧問。

  處罰書顯示,胡劍峰在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任職期間,私下接受羅某蓮、陳某祥、王某良、嚴某超等四名客戶委托買賣股票。另外,胡劍峰還利用其岳父“劉某燊”證券賬戶違法買賣股票。時間財經根據處罰書金額統計,從2014年-2019年,5年間,胡劍峰共累計買賣股票近8億元。

  事實上,去年8月,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就存在員工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借用客戶名義買賣股票的行為,被廣東證監局通報。通報顯示,經查,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存在員工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借用客戶名義買賣股票的行為。

  國信證券前身是1994年6月30日成立的深圳國投證券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注冊資本82億元;員工總數10587人;在全國119個城市和地區共設有52家分公司、165家營業部。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2194.59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549.03億元。

  5年累計買賣近8億元

  胡劍峰在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任職期間,私下接受羅某蓮、陳某祥、王某良、嚴某超等四名客戶委托買賣股票。從2014年-2019年,5年間,胡劍峰共累計買賣股票近8億元,獲取違法所得合計41.45萬元。

  胡劍峰私下接受羅某蓮委托,於2014年3月4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間,利用“羅某蓮”普通證券賬戶及信用證券賬戶買賣證券,買入成交金額合計約1.95億元,賣出成交金額合計1.92億元。根據胡劍峰與羅某蓮關於按照“羅某蓮”證券賬戶獲利金額的10%獲取收益分成的協議,胡劍峰先後於2014年9月3日、2015年1月14日獲取羅某蓮支付的收益分成合計39.5萬元。

  胡劍峰私下接受陳某祥委托,於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間,利用“陳某祥”信用證券賬戶買賣證券,買入成交金額合計約1.40億元,賣出成交金額合計約1.47億元。胡劍峰受托買賣證券期間未獲取收益分成。

  胡劍峰私下接受王某良委托,於2015年4月3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間,利用“王某良”信用證券賬戶買賣證券,買入成交金額合計約6516萬元,賣出成交金額合計約4232萬元。胡劍峰受托買賣證券期間未獲取收益分成。

  另外,胡劍峰私下接受嚴某超委托,於2015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間,利用“嚴某超”普通證券賬戶買賣證券,買入成交金額合計39.9萬元,賣出成交金額合計10.3萬元。胡劍峰受托買賣證券期間未獲取收益分成。

  胡劍峰在私下接受上述四人委托買賣證券期間,根據對應證券賬戶的成交情況,獲得交易傭金提成合計約2萬元,亦屬違法所得。

  此外,胡劍峰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除了代客理財外,還利用其岳父證券賬戶進行違規炒股。劉某燊系胡劍峰的岳父,其名下“劉某燊”證券賬戶於2008年9月16日在國信證券南海大瀝證券營業部(後更名國信證券南海分公司)開立。

  “劉某燊”證券賬戶及三方存管銀行賬戶均由胡劍峰實際控制並使用,主要通過胡劍峰名下或其管理控制的手機、胡劍峰辦公電腦進行申購新股和決策下單交易。“劉某燊”證券賬戶主要資金來源及去向均指向胡劍峰。

  2008年9月17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胡劍峰控制使用“劉某燊”證券賬戶成交金額累計約945萬元,虧損約32萬元。

  廣東證監局認為,胡劍峰作為證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羅某蓮等四名客戶的委托買賣證券,獲取違法所得合計41.45萬元,該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關於“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的規定。

  當事人胡劍峰在陳述申辯中,對違法事實無異議,但對違法所得及處罰幅度提出如下申辯意見,請求減輕行政處罰:一是其是基於羅某蓮的要求代為買賣證券,羅某蓮向其轉賬的39.5萬元系贈款,其已在2016年分三次歸還羅某蓮合計40萬元,實際上沒有取得獲利。二是其家庭經濟困難,難以承擔巨額罰款。

  經復核,廣東證監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申辯意見不能成立。最終,廣東證監局對胡劍峰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的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1.45萬元,並處以41.45萬元罰款;對胡劍峰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並處以5萬元罰款。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合並處罰為:給予警告,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41.45萬元,並處以46.4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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