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600112)因信息披露違法被法院判決全額賠償投資者的損失,該判決即將生效,目前尚未收到被告是否上訴的信息。據悉,ST天成引發索賠源於業績預告“大變臉”,2017年1月26日,ST天成預計2016年度盈利1000-1500萬元,但僅僅兩個月之後,就更正為“預計2016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9700萬元。”更正公告發布之後,ST天成遭遇四個跌停,此後股價連創新低,至今股價已經跌去70%,投資者損失慘重。
記者查詢ST天成最近一期年報顯示,近三年營業收入呈現遞減趨勢,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9896萬元、1325萬元、1717萬元,扣除非經營性損益之後均處於虧損狀態。公司被證券監管部門處罰後,已有243名投資者向ST天成索賠4852.58萬元,已相當於公司多年的利潤,後續的索賠還將進一步增加,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長期負面影響,投資風險不容忽視。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律師沈濤介紹:法院認定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17年4月24日之後賣出或持有產生的損失與虛假陳述具有因果關系,ST天成應當依法賠償,因此,後續投資者仍然可以通過微信shentaoly諮詢律師或者自行起訴。
按照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應當保證業績快報中的財務數據與相關定期報告披露的實際數據不存在重大差異,而ST天成業績預告從盈利更正為巨額虧損,二者之間在性質上和數額上都存在天壤之別,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形成了重大影響,據此,法院纔做出全額賠償投資者的判決。因此,即使ST天成提起上訴,法院二審改判的可能性也較小,後續的訴訟基本沒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