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現代生活節奏加快,工作壓力增大,環境和飲食習慣等影響,現代人往往更加關注潛在的健康風險,越來越多的人願意通過購買商業保險這種方式給自己和家人一份保障,以規避將來不可預知的風險。重疾險作為公眾普遍關注的一類險種,市面上同類型產品繁多、保障范圍五花八門,價格也存在不少差異,大家在選擇時不免為陷入困惑。下面渤海人壽就與您聊聊“購買重大疾病保險需要注意的問題”。
1、現在重疾險產品琳琅滿目,所承保的病種數量也存在差異。請問,重疾險是不是保障的疾病種類越多越好?
答: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為25種,其中前六種如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乾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此六種發病率超過95.6%,銀保監會規定重疾險產品這六種是必保的,剩餘重疾種類各家保險公司根據各自業務特點和賣點進行了新增。
根據2012年我國居民主要疾病死亡率以及死因構成前五位依次為惡性腫瘤,心髒病,腦血管病,呼吸系統疾病,損傷和中毒外部原因導致,最基本的前六種重大疾病已經可以涵蓋,所以個人的建議是只買對的,不買貴的,根據自身的需求購買自己最需要的重疾產品。2、很多消費者認為一份重疾險不夠或者保額太低,想在此基礎上多投保一份。請問,一旦患病,多份重疾險可以同時理賠嗎?
答:保額的選擇不是任意的,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和收入狀況等,各公司對壽險、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額有最高額度限制,比如30歲的人,重大疾病保險金額一般不允許超過100萬,超過60萬時就需要被保險人體檢,體檢通過纔可以投保。
壽險保額超過一定額度(比重大疾病險的額度要高)也要體檢,100萬以上一般要進行生存調查,填寫財務問卷,證明有實力、有必要投保較高的額度。如果在不同公司投保重疾險,理論上應該向要投保的公司如實告知之前的投保史,以便於進行核保評估避免理賠時存在問題。
如投保時進行了如實告知,投保的多家公司都已經承保,那麼在過等待期出險後,是可以獲得理賠的;如果多家投保未對之前的投保史進行告知,如果等待期後出險,在不違背最大誠信原則的前提下,無投保前的既往病史,未對投保前的病史進行隱瞞,只是考慮再投保一份保險增加保障,通常情況下第二家保險公司也是會給予理賠的。但是還是建議消費者在已經有一張重疾險的保單後,如果繼續投保另一家公司的重疾險,要對既往的投保史進行如實告知,做到投保時的最大誠信,避免後續理賠時的風險
3、重疾險一旦理賠過一次之後,保單還有效嗎?
答:普通型一次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客戶出險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後,保險合同終止,此保單是無效保單了。但是目前保險公司也會設計多重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
4、目前有產品將重疾分為幾組疾病,同一類重疾不能重復理賠,但保單可以多次理賠的。請問,這種保單的優勢體現在哪?
答:根據各個公司產品設計理念不同,如果在一家公司投保單一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出險後,賠付一次保單即終止,就不能繼續投保重大疾病保險了。如果投保時告知了曾患重大疾病,往往是不能承保的,不進行告知呢,理賠時就有遇到以不如實告知而拒賠的情況。多重給付類重大疾病保險此類產品的優勢在於賠付一次後,保單仍然有效,再次患條款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時,依然可以進行二次賠付,這樣從患者的角度可以繼續進行有效的治療。比如渤海人壽安康無懮重大疾病保險產品計劃,通過多倍賠付的百種重大疾病保障,覆蓋更全面的中癥、輕癥疾病保障,以及可選附加兩全保險,為客戶的健康保駕護航。
5、購買重疾險讀懂條款是很重要的,重疾險的條款主要看哪些內容呢?
答:客戶購買重疾險,主要考慮的是該險種的保障責任是什麼,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哪些情況可以理賠,能賠多少,怎麼理賠,這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我們建議客戶首先關注合同約定猶豫期,因為在猶豫期內如果您覺得所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險不是您最需要的,那麼在猶豫期內是可以退保的,客戶只需支付保單的工本費,其餘所繳納的保費全額退還,通常的猶豫期是10-15天;但如果猶豫期後退保,客戶往往會面臨較大的資金損失。
二是要關注的保險金額是否是您投保時約定的保險金額,關注保險期間是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更關鍵是要關注保險責任的條款,保障的重大疾病種類有多少種,每一種重疾的給付標准。
三是關注等待期的時限,一般重大疾病保險的等待期是180天,也就是說自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之內為等待期,在等待期內確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通常是會返還已交保險費(不計利息),保險合同終止。
四是一定要關注責任免除條款的內容,通常約定了保險合同不承擔保險責任的事項,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等。(5)還要關注保險金的申請注意事項,如發生保險事故一般要在10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另外要注意收集條款約定的理賠資料,如保險合同,身份證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檢查報告以及病歷資料等。
6、購買重疾險需注意哪些問題?
答:一是看清附加條件。某些疾病帶有附加條件,必須看清楚保險條款中對於疾病、年齡的規定,然後根據自己的年齡和產品保險期限來判斷保險產品中該病種的承保范圍對自身是否有意義。
二是了解除外責任。即使被保險人罹患疾病符合規范定義或是保險條款上的規定,也不一定能夠得到理賠,因為在規范條款中列出了幾種除外責任,所以在購買時需要注意。
三是盡量選擇年繳。保費繳付采用年繳的方式比較好,年繳因繳費期限長且分散,投保人繳費時的壓力不會很大。
四是應盡早投保。首先由於保費支出與投保年齡是成正比的,保障責任相同情況下,年齡越大,保費越高,所以市民應該盡早購買保險。一般來說,20-35周歲是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的最佳時期,保險公司一般不接受60歲以上的重疾險投保人。
五是關注觀察期(也可以稱為“等待期”)。各公司條款規定的疾病與身故觀察期一般有一年、180天、90天三種的觀察期,也有公司的身故責任沒有觀察期。
綜上所述,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是需要注意看清附加條件、了解除外責任、看清關鍵時間點、盡早投保、關注觀察期等。另外,還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購買時需根據自身實際需求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纔是最好的。
(供稿:渤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