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太平洋財險天津分公司承保的一貨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相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及車上11歲小學生儲某身受重傷,昏迷不醒且小便失禁。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標的貨車的駕駛員負事故主要責任。
住院期間,太平洋財險天津分公司的派員多次前往醫院探視傷者,時時了解傷情進展,詢問康復情況,為傷者及其家屬送去慰問關懷,告知相關理賠政策和人傷案件索賠處理流程。待傷者出院後,公司繼續積極跟進傷者的康復情況,根據傷者的傷情鑒定結果:“左側上肢活動障礙,語速減慢,記憶力減退,計算能力減退,最終判定為彌漫性軸索損失,左側上肢肌力下降”並考慮傷者年齡較小的實際情況,最終做出傷殘免鑒定,按八級傷殘標准賠付的決定。總計賠付傷者保險金30多萬元。
此案中,太平洋財險天津分公司始終把傷者的康復作為理賠的重點,體現人文關懷。用熱情周到細致專業的服務化解被保險人與傷者之間的矛盾和糾紛,感動客戶,贏得客戶信任。在合規可控的范圍內,保證第三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體現了公司的誠信、專業和可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