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持續推動建築業勞務用工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有效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日前,市建委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築業勞務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施工單位等勞務用工單位,要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建築業勞務用工八項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內部勞務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施工單位直接僱用的,要做到按時足額支付;采取勞務分包作業的,要強化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監督勞務分包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通知要求落實勞務工資分賬管理(即預儲賬戶)制度,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在項目所在地設立工資預儲賬戶,與項目所在地的區建委和開戶銀行訂立三方協議,委托銀行向農民工個人賬戶支付工資。建設單位應從工程款中單獨列支農民工勞務費,分階段劃入施工單位設立的農民工工資預儲賬戶,專項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同時,落實工資月清月結制度,施工單位要使用預儲賬戶資金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每月底,對照勞務用工名冊審定勞務分包企業擬定的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簽字確認後,委托銀行支付工資。(津雲新聞編輯徐林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