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政策一發布,奔馳第一時間跟進宣布,自2018年8月1日起,凡購買奔馳品牌20款1.6L以下排量車型及smart全系車型將立即享受2018年度相關適用期間車船稅100%全免支持,真正做到“車船稅全免”。
通知明確規定,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昇以下(含1.6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以及燃料消耗量等標准,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其中,可以看出對於節能車的燃油標准逐漸都在遞增,對於新能源車的續航裡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體到消費者能享受多少實惠呢?由於在國稅和地稅合並之前,車船稅屬於地方稅,因此不同地區繳納費用的標准不一樣。以北京市為例,1.0昇以上至1.6昇(含)的乘用車每年需繳納420元,按照《通知》,符合節能乘用車的相關標准後費用減半,每年可少繳納210元,按照10年的使用期,共少交2100元的車船稅費用。對此,業界普遍認為,與此前的小排量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相比,此次優惠的幅度並不是很大,但車船稅的減免具備持續性,加上購買貼上節油標簽的減免稅車型本身就省油,必將刺激新能源車市場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