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現金貸監管新規出臺以後,不到半個月,有關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專項整治細則便如期而至。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P2P整治辦)日前向各地區網貸整治辦及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下發了《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主要從嚴格管理審批權限、重新審查網絡小貸資質等方面,排查小貸公司業務的合法合規性,並設定了11條需要重點突出排查和整治的內容。
《方案》的重點排查和整治網絡小貸公司的審批管理、經營資質、股權管理、融資端及資產端等十一個領域。其中,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已由計劃單列市批設的相關機構,由省級政府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和計劃單列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協商核查業務資質。
對此,業內人士普遍表示,此次監管對於網絡小貸,沒有『一刀切』,而是分成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三類分類處置,這對整個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都非常必要。未來P2P網貸信息中介機構現有模式將受很大挑戰,一大批網貸機構面臨洗牌。
針對很難被認定為小貸公司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的現象,有機構人士建議,可通過小貸公司的主管部門通過窗口指導的形式,如禁止小貸公司通過各種形式對外兜底,進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