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方案獲證監會特批 聯通混改落地讓誰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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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京青年報 作者: 編輯:張琦 2017-08-22 08:25:00

內容提要:中國聯通8月20日晚間發佈混改方案,證監會於當晚表示,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爲個案處理,適用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

  原標題聯通混改落地讓誰掙了

  中國聯通8月20日晚間發佈混改方案,證監會於當晚表示,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爲個案處理,適用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昨日覆盤後,聯通A股開盤漲停,創出2015年以來的收盤新高。“傳奇牛散”王素芳更是靠聯通這一隻股票,一天之內身家就暴增了近一個億。此外,聯通還將以“半價福利”方式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不超過7550名聯通核心員工將成爲受益對象。

  昨天中國聯通A股開盤漲停,聯通港股開盤漲逾3%。截至收盤,中國聯通A股仍然漲停,聯通港股一度漲停,隨後衝高回落,收盤漲超3%。宜通世紀、網宿科技、用友網絡擬參與聯通混改,復牌均大漲。

  方案

  募資不超過約779.14億元

  昨天覆牌的中國聯通成爲兩市大熱門。8月20日晚間,中國聯通發佈混改方案,除通過老股轉讓和股權激勵募集資金外,擬通過向BATJ在內的戰略股東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90.37億股股份,募集資金不超過約617.25億元,用於優化4G網絡、建設5G網絡以及實現創新業務規模突破。證監會於當晚表示,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爲個案處理,適用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中國聯通於21日開市起復牌。

  中國聯通表示,本次混改前,公司總股本約爲211.97億股。在本次混改過程中,公司擬向戰略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90.37億股股份,募集資金不超過約617.25億元;由聯通集團向結構調整基金協議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約19億股股份,轉讓價款約129.75億元;向核心員工首期授予不超過約8.48億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約32.13億元。上述交易對價合計不超過約779.14億元。

  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後,按照發行上限計算,聯通集團合計持有公司約36.67%股份;中國人壽、騰訊信達、百度鵬寰、京東三弘、阿里創投、蘇寧雲商、光啓互聯、淮海方舟、興全基金和結構調整基金將分別持有公司約10.22%、5.18%、3.30%、2.36%、2.04%、1.88%、1.88%、1.88%、0.33%、6.11%股份。新引入戰略投資者合計持有公司約35.19%股份,進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權結構。

  中國聯通稱,本次混改中,公司擬通過非公開發行募集的約617.25億元,擬通過聯通BVI公司以認購聯通紅籌公司配售、供股股份等方式最終投入聯通運營公司。

  聚焦

  證監會:非公開發行股票作爲個案處理

  市場重點關注的是,8月17日凌晨,中國聯通在上交所發佈公告稱,因技術原因,公司已申請繼續停牌,將在三個交易日內披露重大混改試點及通過非公開發行引入戰略投資者的預案及相關文件,並復牌。但隨後相關文件很快被撤下。

  據瞭解,2016年10月10日,中國聯通首次宣佈將推進重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自2017年5月16日開始停牌,至8月16日與有關投資方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並在上交所、港交所發佈了相關方案。聯通混改方案一經發布,便有市場人士認爲,這一方案與中國證監會的定增新規存在不相容情況。

  分析指出,撤回原因或因非公開發行方案不符合再融資新規。根據證監會今年2月最新修訂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爲的監管要求》,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中國聯通方案這一比例已達到42.63%。

  針對上述爭議,在中國聯通20日晚間發佈方案後,證監會於當晚發佈的《中國聯通混改涉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中表示,證監會經與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後,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爲個案處理,適用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

  至此,聯通混改在證監會定增新規層面已經掃除了相應的障礙。

  關注

  特批定增引發市場爭議

  中國聯通的鉅額定增,受到市場的關注且質疑。本次聯通定增雖然是特批定增,並不屬於特批上市,但同樣屬於特批範疇,引起市場爭議。據媒體報道,實際上半年前針對定增新規的爭議,即有併購專家搖頭:他日國企混改啓動,一定與之衝突。而對於部分監管的“一刀切”政策,有評論稱,我們的國情就是,在一個高速增長、金融資源有限、利益主體衝動、司法環境又不完善的市場裏,這樣的現象循環往復。

  對於特批,市場上曾出現不少質疑聲。歷史上對於新股上市特批,知名財經人士葉檀曾評論稱,特批制度已經並且還在影響股票市場信用,並讓新股發行市場化困難重重。財經評論員曹中銘認爲,特批使得擬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否決的風險,也掩蓋了公司諸多問題。財經評論家皮海洲認爲,“特批上市”有時意味着“帶病上市”。

  據瞭解,從2009年7月新股恢復發行以來,不少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均依照“特批”的辦法,發行上市。2009—2011年兩年時間,包括中國建築、中國中冶、中國國旅、中國北車、中國化學、中國西電、中國一重、中國水電在內的8家上市央企均屬於此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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