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政策規定以及供需雙方協商結果,本市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上浮。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將本市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與上游門站價格等額同步上調,並對燃氣鍋爐供熱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居民用氣價格不做調整。為保障用氣需求,本市各燃氣經營企業均與上游簽訂了供氣價格上浮與用氣的協議合同,並按上浮後的價格支付購氣費。為疏導上游門站價格上浮對燃氣經營企業和終端用戶的影響,兼顧各方面承受能力,對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同步等額調整。自2017年3月16日起,恢復調整前的銷售價格。另外,對燃氣發電、車用燃氣等直供用氣價格繼續實行市場調節,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