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期,部分消費者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後,遭遇“意外”卻難理賠的案例引起社會關注。對此,保監會明確指出,意外險的“意外傷害”有其特殊範圍,與日常所指的“意外傷害”不盡相同。消費者購買意外險前,應瞭解保險條款,謹慎選擇。
卡式意外險注意激活
保監會指出,意外險的“意外傷害”與日常所指的“意外傷害”是不盡相同的,有其特殊範圍。通常在保險合同條款裏,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實。這四個要件缺少任何一個,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
春節長假將至,不少市民已做好出行準備,旅遊過程中意外險必不可少。但記者瞭解到,與普通保單不同,意外險卡單並不是繳納了保費,保單就即時生效的。
保監會表示,目前不少意外險是以卡式形式售賣,需要自己激活後方可有效。否則一旦發生意外,沒有激活的卡單將被視爲無效保單,不具備任何保障能力。此外,卡式保單有各自的有效期,如果在有效期內持卡人沒有及時激活,這份保險就過期作廢了。
強制捆綁銷售可投訴
如今消費者在購買機票、火車票或是旅遊訂單時會發現,部分手機APP出現了強制捆綁銷售意外險的情況。對此,保監會明確,訂立保險合同,應遵循公平原則,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而購票強制銷售保險行爲損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當消費者被強制銷售意外險時,應及時向對方主張權益,也可通過撥打12378熱線向保險監管部門投訴反映。(北方網編輯徐林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