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初,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養老險天津分公司)運營部櫃面受理同事接到了一位老先生送來的理賠案件,稱被保人是自己的兒子,因爲車禍去世,現申請理賠。
運營部同事在仔細查看材料及詢問時發現,老先生所帶來的材料缺少官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且受益人沒有全部到場。經瞭解,老先生一家人居住在河北省滄州市青縣的鄉村地區,其愛人(即被保險人母親)因爲行動不便,不能前來。得知此事後,平安養老天津分公司運營部本着爲客戶服務,對客戶負責的原則,隨即安排理賠工作人員進行上門服務。兩名理賠工作人員隨即驅車前往河北省,面見全體受益人,詢問具體事故情況並指導填寫理賠材料。最終家屬拿到理賠款並不斷誇讚“失去親人落寒冬,平安服務春風來”,“平安的理賠服務溫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