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信息覈查時間和數額
對2012年、2013年、2014年在天津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補繳個人所得稅2萬元(含2萬元)以上,2015年1萬元(含1萬元)以上未申報且未提交《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的納稅人覈查工作,對自然人欠繳稅款逾期未繳的,建立“自然人涉稅失信檔案”,報送人行天津分行。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今年1月份起,本市試行覈查建立自然人涉稅失信檔案制度以來,已有350人覈查補繳個人所得稅2687萬元,98%以上自然人覈查失信檔案被撤銷。
據介紹,2012年以來,本市在全國率先建立實施個人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項核查制度,截至2016年三季度累計涉及69.7萬納稅人,有25.6萬納稅人補繳稅款3.9億元。
依據市人民政府和市地稅局、人行天津分行的相關文件,市地稅局建立了自然人收入及納稅信息覈查和自然人涉稅失信檔案制度,啓動對2012年、2013年、2014年在天津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補繳個人所得稅2萬元(含2萬元)以上,2015年1萬元(含1萬元)以上未申報且未提交《未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工薪所得聲明》的納稅人覈查工作,對自然人欠繳稅款逾期未繳的,建立“自然人涉稅失信檔案”,報送人行天津分行。
市地稅局有關人士表示,爲避免納稅人因疏忽或手續遺漏等情況造成不必要的失信記錄,地稅部門通過信息比對、梳理排查手段,對欠繳稅款或處於非正常狀態的納稅人涉稅失信行爲進行集中核查,並通過致函、約談、公告等形式,督促欠稅涉嫌自然人補繳稅款,避免成爲“失信者”。
市地稅局人士提醒,臨近年底,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需要補繳稅款逾期仍未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追繳稅款並加收滯納金和罰款。(北方網編輯徐林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