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貸資產被限 銀行網貸平臺或面臨資產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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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經濟參考報 作者: 編輯:張琦 2016-10-28 10:22:43

  近期,銀監會屢次發文強調嚴控房地產金融風險,並於近期對資金違規進入樓市的銀行開出罰單。近日,江蘇銀監局蘇州分局對民生銀行蘇州分行做出30萬元的罰款處罰,理由是該行未發現本行消費貸款被借款人挪用於支付首付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對於房地產金融的問題,早在今年1季度銀監會就提出,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今年7月,銀監會要求銀行檢查是否存在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自P2P平臺、小貸公司、房企或房地產中介等渠道;是否存在融資給第三方用於發放首付款、尾款等行爲;是否存在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等。

  近日,銀監會在3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中強調,應嚴控房地產金融業務風險,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規制要求和調控政策;審慎開展與房地產中介和房企相關的業務;規範各類貸款業務管理,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理財資金投資管理,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房地產信託業務合規經營。

  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投向實體經濟的銀行理財資金餘額16.03萬億元,其中流向房地產業的涉及金額大約在2.09萬億元。

  與去年相比,流入房地產業的銀行理財資金規模佔比在今年上半年快速上升,從2015年的9.68%提高至13.06%,較去年新增約5500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實際進入房地產領域的銀行資金比上述規模還要多,主要原因在於,部分資金並未出現在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的統計口徑之中。

  事實上,除了銀行理財資金,互聯網金融也有部分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

  國務院近日發佈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提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衆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應遵守宏觀調控政策和房地產金融管理相關規定;規範互聯網“衆籌買房”等行爲,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業內人士指出,隨着銀行開始從嚴審覈對開發商等房地產上下游領域的貸款,各部門頻頻出手調控降溫,以防止房地產行業的危機從網貸機構轉移到普通民衆。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對銀行理財資金進入樓市的收緊,還是對互聯網金融平臺資金進入樓市進行監管,銀行和網貸平臺的資產荒將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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