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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市公安局發佈通告稱,即日起市民羣衆發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市公安局將根據線索價值予以最高50萬元的獎勵。
昨天,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實施獎勵的通告》,鼓勵廣大人民羣衆舉報各種涉恐可疑情況線索,共同防範打擊涉恐犯罪活動,共同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市公安局承諾,公安機關將保障舉報人的安全,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並根據線索價值予以最高50萬元的獎勵。
哪些是暴恐線索
市公安局在通告中稱,市民羣衆發現以下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的,均可向公安機關舉報:組織、策劃、實施或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爲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的;非法制造、經營、運輸、郵寄、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的;非法制造、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的;涉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的;涉及暴力恐怖犯罪的逃犯;有其他暴力恐怖活動跡象的。
發現線索這樣舉報
一旦市民發現或者知悉涉及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舉報,撥打“110”報警電話,通過短信平臺(12110)舉報;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舉報;通過信件向公安機關舉報。
獎勵如何兌現
對舉報的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羣衆舉報暴力恐怖情報線索獎勵評審委員會將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羣衆舉報暴力恐怖情報線索獎勵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最高給予50萬元人民幣獎勵(一級線索:原則上不低於5萬元,不高於50萬元;二級線索:原則上不低於5000元,不高於5萬元;三級線索:原則上不低於500元,不高於5000元),根據線索的實際效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對舉報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的認定和獎勵由市公安局負責。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有效證件領取獎勵,逾期不領的,視爲放棄。公安機關保障舉報人安全,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編造傳播恐怖信息將被嚴懲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舉報人應如實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凡編造、傳播虛假暴力恐怖信息,或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行爲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