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少數承擔政策性職能和特殊目的公司外,國有企業應積極吸引各類社會資本,進行產權多元化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著力推動二級核心骨乾企業股份制改革,帶動三級及以下企業全面放開搞活,形成一級強、二級活、三級專的梯次發展格局。到2017年底,核心骨乾企業80%以上實現股權多元化,其中混合所有制佔到較大比重。壓縮產權鏈條。通過股權劃轉、合並、轉讓等方式,清理整合三級以下企業。到2015年底,集團的法人管理層級基本控制在三級以內,完成清理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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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集團公司應進一步明確資本布局規劃,確定核心骨乾企業和管控方式。根據不同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逐步擴大產權開放力度,保持合適的國有股權比例,下放產權管理權限。對提供重要公共產品、重要民生等領域的核心骨乾企業,國有資本保持控股。對優勢支柱產業和金融業中的核心骨乾企業,國有資本可以相對控股。除此之外的其他企業國有股權全部放開,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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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國有資產資本化步伐,重點引進外資、民營、機構投資者等社會資本,在資金、技術、市場、管理等方面加強戰略合作,通過資本對資本,實現國有資本與非公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打造一批體制新、機制活、市場競爭優勢明顯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民間投資主體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不同投資主體可以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共同投資優勢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開展對外投資。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技術和管理骨乾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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