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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實行一月有餘,不少網店雖標有“七天無理由退換”的綠色標識,但在商品詳情裏卻寫明“恕不接受因爲尺碼大小不合適自己等原因退貨”等字樣。吉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現象違法,消費者如在此類“霸王”賣家維權受阻,可到工商部門投訴。
今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新消法明確規定,網絡、電視、郵購等方式銷售的商品,消費者可以在七日內無理由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然而一些網店仍以各種理由搪塞,如:“本店恕不提供無償試穿服務,買前請看好尺碼”“本店不接受因穿着不好看而退換貨”等。
更有網店稱“本店經營模式特殊,服飾在無質量問題下是不退不換。鑑於淘寶規定,親下單時還得麻煩能和我們進行約定。”這裏所謂的“約定”,即讓買家和賣家簽好“保證書”,即“本人同意自2014年X月X日起與貴店的所有交易於收貨後無質量問題時均不退不換”,讓消費者大跌眼鏡。
經常網購的長春市民劉薇微表示,很多消費者對新消法不瞭解,一些商家就瞄準這些人羣“下手”。“一旦買家講出新消法,或者請淘寶等平臺介入,退換貨便會很容易。”她說。
吉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消法關於網購退貨的規定剛剛實行,陸續暴露出一些問題,比如退貨手續繁雜且時間長,商家以各種理由搪塞等,有待於逐步規範。(記者趙夢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