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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監會下發了《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計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進行試點。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標准,60歲以上人口比例達10%,或65歲以上老人佔比達到7%,就意味著該國步入老齡化社會。根據這一標准,我國早在2001年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同時,我國也是惟一一個老年人口超過1億的國家。截至2012年底,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並可能在2025年突破3億,進入深度老齡化社會只是時間問題。
與之相對應的,我國的養老體系卻並不健全,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市場發育不完善、養老服務的扶持政策不健全、體制機制不完善、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十分突出。解決好當前養老服務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呼聲,『以房養老』模式亦被寄予厚望。
去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已明確提出推廣『以房養老』模式。此次保監會正式發文,顯示出決策層的重視。但早在2003年,我國就提出了『以房養老』的概念,上海也曾試行過『以房自助養老』模式,北京、南京等地亦有過類似的嘗試,最終的結果並不盡如人意。無論從其他國家的經驗,還是從我國現實國情來看,『以房養老』實際操作困難重重。
目前,G3國家均有相關的逆按揭安排,但采用這一模式的老人並不多。相關數據顯示,2012年,美國發放的反向抵押貸款數只有5.47萬筆,累計貸款數只有77.9萬筆,在美國人口中佔比很小。同年,英國新發逆按揭數據為1.75萬單,僅接近65歲以上老人總數的0.2%;日本的逆按揭則因為設計不同,普及程度更遜於英美。
就我國現實情況而言,且不論『養兒防老』、對土地的偏執等傳統因素對國人的影響,僅從逆按揭業務本身來看,由於業務期限較長,且老人的壽命難以確定,這些不確定因素已經讓很多人不願意以房養老。更重要的是,以房養老的先決條件就是要有一套自有住房,但如今高昂的房價讓逆按揭變得像奢侈品。
再從機構的角度看,開展『以房養老』業務同樣需要勇氣。一方面,按照我國現行規定,住房使用權只有70年。超過70年,土地使用權的續期必須重新審批,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否則土地使用權及其附著的建築物,都將被政府無償收回;另一方面,在逆按揭的借款人處置房產之前,金融機構所有的資金都是淨流出狀態,這種狀況可能將持續10-20年。若沒有相關政策扶持,資金來源也是一大問題。
筆者認為,『以房養老』是養老的一種方式,但不能過度誇大其作用。養老是全社會的責任,需要政府統籌安排,有關部門應更多考慮如何建立更為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通過公共財政兜底的方式,讓更多的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