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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ST超日(002506)發佈公告稱,因公司流動性危機尚未化解,“11超日債”第二期利息無法全額支付,從而成爲國內首例債券違約事件。
公告稱,“11超日債”(債券代碼112061)於2012年3月7日發行,發行規模爲人民幣10億元,本期債券存續期限爲5年,債券票面利率爲8.98%。本期債券至2014年3月6日將期滿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爲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額共計人民幣8,980萬元。
公司表示,由於公司流動性危機尚未化解,通過公司自身生產經營未能獲得足夠的付息資金;同時,公司亦通過各種外部渠道籌集付息資金,但由於各種不可控的因素,截至目前公司付息資金僅落實人民幣400萬元,公司擬於3月5日將付息資金劃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用於本次債券付息,剩餘付息資金尚未落實。因此,“11超日債”本期利息將無法於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額支付,僅能夠按期支付共計人民幣400萬元。
同時公司還發布公告,因擬披露重大事項,公司股票於2014年2月19日下午13:00開市起停牌。因公司重大事項需繼續覈實,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中新網證券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