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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國第一個自由貿易試驗區運行已滿百日。變革,在這期間悄然發生。記者昨天走訪上海自貿試驗區外高橋保稅區,實地感受自貿區綜合辦事大廳內的活力與熱度。一組靈動的數字,則彰顯着自貿區在文化、商貿、物流、金融等各個領域改革的力度與深度。
本報綜合報道昨天,上海自貿試驗區迎來了掛牌第100天,國務院發佈相關決定,在自貿區內暫時調整32個領域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或者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其中明確規定,允許外資企業從事遊戲遊藝設備的生產和銷售,這意味着我國長達13年的遊戲機禁售規定正式解除。
決定第32條明確規定,在上海自貿區內允許外資企業從事遊戲遊藝設備的生產和銷售,通過文化主管部門內容審查的遊戲遊藝設備可面向國內市場銷售。“自貿區首批成立的企業中就涉及相關經營範圍,隨着法律規定在自貿區暫停,相關管理規定的明確,相關企業將可以展開具體業務。”上海財經大學自貿區研究院祕書長陳波表示。
與此同時,外商獨資娛樂場所也得以放行。決定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娛樂場所,在試驗區內提供服務。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外國投資者可以與中國投資者依法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外商獨資經營的娛樂場所。
調整自貿區
有關行政法規
在全部32項開放措施中,24項涉及外商投資管理模式,8項服務業開放措施涉及國際船舶運輸、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資信調查公司、演出經紀、娛樂場所、經營性教育培訓機構和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增值電信業務、遊戲遊藝設備的生產和銷售等領域。“在8項涉及具體開放領域的措施中,有7項具體管理辦法將由中央部委制定,只有教育培訓一項由上海地方制定管理辦法。”陳波表示,從這個細節能夠看出,自貿區的政策從宏觀上考慮可複製,在制定管理辦法的第一時間都充分考慮到了未來在其他地方落地的可行性。
開放四項
增值電信業務
昨天,工信部官方網站披露了《工業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意見》,決定在試驗區內試點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
《意見》提出在試驗區內進一步試點開放的七個增值電信業務領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已對WTO承諾開放,外資股比不超過50%的信息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等三項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試點開放這三項業務的外資股比,其中信息服務業務中的應用商店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等兩項業務外資股比不設限制;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中的經營類電子商務業務外資股比放寬到55%。二是新增試點開放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爲上網用戶提供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等四項業務,其中前三項業務外資股比不設限制;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