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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消息,爲更好地發揮價格槓桿引導居民節約用電、合理用電的積極作用,發展改革委總結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實施一年來的情況,近日出臺《關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要求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峯谷電價的地區在2015年底前出臺政策。
通知具體要求如下:一是要求各地結合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做到抄表到戶;
二是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峯谷電價,要求尚未出臺居民用電峯谷電價的地區在2015年底前出臺政策,由居民用戶選擇執行;
三是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完善政策措施,細化操作辦法,規範出租房屋電費結算行爲,妥善處理“一房多戶”、“一戶多人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