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投保壽險的保額估算問題,中國人壽保險講師高瑜建議從兩步入手:
第一步,根據“生命價值法則”計算生命價值。該法則包括三方面:估計被保險人以後的年均收入;確定退休年齡;從年收入中扣除各種稅收、保費、生活費等支出後剩餘的錢。據此計算,可得出被保險人的生命價值。
第二步,考慮家庭需求情況,即一旦被保險人遭遇事故,可確保至親的生活准備金總額。計算方式是將至親所需生活費、教育費、供養金、對外負債、喪葬費等扣除既有資產,所得缺額作為保額的粗略估算依據。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險人可從其他渠道獲得一定補償,那麼確定最終保額時,應適當扣除這部分補償額,適當降低保險保額。
在人身風險規劃方案內,壽險是減輕財務衝擊的重要工具。一般而言,壽險額度的確定可以以個人年平均可支配收人作參照。然而,到底需要多少壽險保額纔算足夠,這個問題的答案卻是因人而異。因為每個人的財務需求及財務目標都不一樣,所以通常以年收入10倍的法則來決定應有的壽險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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