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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近日開展進一步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工作,根據審覈結果,市政府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下放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決定取消市級行政審批事項23項,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由30項合併爲11項,向區縣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44項、下放行政職權事項7項,自2013年12月1日起實施。
據瞭解,取消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包括: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認定,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審批(不含需要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的收費標準審批),內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在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和保護區內進行爆破或施工作業審批,經貿團組出國審批,外派勞務項目審查,採集種質資源審批、國家機密級祕密技術出口審批,科技成果定密、解密、參展審批科技團組出國審批,實驗動物工作單位從國外進口實驗動物原種登記單位指定資產評估機構審批,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購買審批,防洪規劃保留區內國家工礦建設項目佔地審批,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覈,地市級、縣級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標審批,博物館處理不夠收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進口出版物內容審查,設立省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審批,野外放生從國外、外省市引進的陸生野生動物審覈,國際活動和國際會議審覈,海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覈等2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