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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佈的《2012年全國彩票公益金賬本》,公示了2012年全國彩票公益金籌集情況和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的安排使用情況,一個個鮮活的數字凸顯了彩票的公益魅力。 這其中,有一個數字卻讓人大跌眼鏡—13.7069億元,這是財政部公佈的2012年逾期未兌獎的獎金額度,而這個近乎整個中國人口總數的龐大數字,也僅僅是2012年一年的彩票棄獎金額。
向大獎說“不” 13億獎金無人領?
中了大獎渾然不知,想去兌獎彩票卻不翼而飛,縱使彩民購彩票僅僅是爲了做公益、獻愛心,但面對幸運卻擦肩而過,多少有些遺憾,而這其中更不乏百萬、千萬的鉅獎。
數據顯示,2012年逾期未兌獎獎金高達13億多元。對此您或許表示懷疑,但下面一組數字或許會讓您警醒,其中也可能有您的“貢獻”。據統計,2012年僅雙色球遊戲產生的棄獎就多達8276萬個,其中一等獎3個,二等獎622個,三等獎4116個,四等獎326642個,五等獎14319582個,六等獎68109181個,總計棄獎金額7.63億元。
儘管向大獎說“不”的人勇氣可嘉,但這其中多少透着幾許無奈,13億築起的高牆埋葬了彩民錯失大獎的遺憾。
個個獎金千萬得主偏偏“歸隱山林”
2012年的13億多元棄獎令人震驚之餘,卻並未讓彩民在2013年變得謹慎,今年上半年雙色球再度爆出6個無人認領的頭獎棄獎。
2013年1月25日,浙江寧波福彩中心工作人員苦等未果,宣佈雙色球第2012140期浙江寧波中出的780萬元頭獎成爲棄獎,而這注頭獎棄獎也揭開了今年上半年全國各地連番棄獎的序幕:3月28日,雲南保山中出的雙色球第2013012期1000萬元頭獎成爲棄獎;5月9日,雙色球第2013027期,甘肅彩民與684萬元大獎擦肩而過;5月20日,江蘇蘇州再爆史上第二注千萬元棄獎;6月19日,遼寧大連福彩中心也遺憾地宣佈,雙色球第2013045期開出的755萬元頭獎成爲棄獎;6月30日,上海705萬元大獎也慘遭棄獎命運。
規避棄獎如何保障彩民權益
每每談到棄獎,彩民與發行機構都有自己難言的痛。有人認爲“兌獎時間僅爲60天”有些不合理,但反觀國外長達半年甚至一年的兌獎期限依舊無法規避棄獎,這種觀點尚難立足。也有人認爲彩票購買也可以實行實名制,但在以投注站爲主要售彩渠道的情況下,依託大數據的購彩實名制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那麼,在棄獎尚無法規避的情況下,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彩民的權益?或許爲棄獎獎金找一個恰當的流向是最好的選擇。
在我國,棄獎獎金流向經歷了幾個階段,從調節基金到公益金,到留歸地方公益金,彩票監管部門始終在探索最合理的解決辦法,這一點我們毋庸置疑。 但於彩民而言,他們最希望的還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面對與銷量等量齊飛的棄獎獎金,首先需要給予足夠重視的無疑是廣大彩民,機會就在那裏,抓與不抓主動權在“你”;但同樣,發行監管機構也要在棄獎獎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制定相應規範,問題就在那裏,管與不管決定權在“你”。
棄獎在那裏,獎金流向不能成“謎”
雙色球上市十年來500萬元(不含)以上棄獎金額累計高達14.416億元,加之固定獎的棄獎頻率更高,棄獎現象在我國可謂普遍存在。2012年四川彩民共棄獎6560萬餘元;浙江福彩也在2012年年中發佈數據稱,2011年浙江福彩棄獎金額達4750萬元。如此多的棄獎,最後棄獎獎金都是如何處理的呢?
變化
從調節基金到公益金
所謂棄獎獎金,即逾期未兌獎的獎金。2009年《彩票管理條例》實施,規定彩票的兌獎期爲60天,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兌獎。在我國,最早關於棄獎獎金的管理是,2001年財政部頒佈的《彩票發行與銷售機構財務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條規定:“凡設置獎池的彩票棄獎收入納入調節基金繼續用於返獎;不設置獎池的彩票棄獎收入納入公益金,統一上繳財政專戶。”這一時期,中國彩票事業的發展經歷着由大獎組向電腦彩票發展的嬗變期,棄獎獎金納入調節基金,也很好地推動了電腦彩票的飛躍發展。
2009年,對於彩票行業而言是突破性的一年,國務院頒佈實施的《彩票管理條例》填補了彩票行業的“法律”空白,並對棄獎獎金管理做出了巨大調整:《彩票管理條例》“第四章彩票資金管理”中的第三十一條規定:“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
明確
全部留歸地方公益金
2012年,財政部頒佈的《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則對棄獎獎金納入公益金使用做出進一步明確,第四章第五十九條規定:“ 逾期未兌獎的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銷售機構結算歸集後上繳省級財政,全部留歸地方使用。”
對此規定,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如是作答,作此規定主要考慮是:逾期未兌獎的獎金主要是彩票中獎者逾期未予領取的獎金,將這些資金全部留歸地方分配使用,使得這些資金的使用更貼近彩民,有利於更好地發揮這些資金的使用效益;也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地方的政策傾斜,有利於保護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當地彩票市場發展的積極性。
思考
棄獎獎金公示待加強
2012年3月,陸續出臺的《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與《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均對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宣傳公告做出要求,其中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社會進行公告或者發佈消息,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公衆的監督。按規定,財政部應當於每年8月底前,向社會公告上一年度全國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於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
然而回顧2012年各地財政和民政關於彩票公益金籌集、管理及使用的公告,其中甚少提及關於棄獎獎金的情況。劉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