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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下區運署街泉城中學對面的人行道,寬度僅約30釐米,只能勉強通過一人,被附近居民戲稱爲“史上最窄人行道”。在這條路附近,有兩所學校,每天數千名學生走在這條路上。記者看到,這條路過往車輛較多,人行道過窄使得大量學生只能走在行車道上,比較危險。
雖然當地市政部門稱,由於運署街本來就比較窄,客觀條件的限制導致人行道的寬度如此,要將人行道修寬了,來回車輛將無法錯車。但是這樣的回答,並不合格。道路規劃與施工,應該爲城市發展打出“提前量”,否則還要規劃幹什麼?當初建30釐米寬人行道時,難道就沒考慮行人怎麼行走嗎?
把責任往“客觀條件”身上推,恰有不負責任之嫌。作爲城市的基礎公共設施,應該注重細節,注重使用功能,而不是“有了即可”。無論是規劃還是建設,都應該立足於解決羣衆問題並考慮得更長遠些,而不能“將就材料”。如果街道再窄些,人行道難道就得修成雜技演員才能走的鋼絲嗎?城市發展很快,讓一些基礎設施落伍了,比如老舊的排水系統等等。但職能部門不能把責任往歷史身上、往客觀條件身上推,應更加主動地行動起來,主動爲羣衆排憂解難。能不能真正貫徹羣衆路線,就在於能否爲羣衆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