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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正持續發力。記者初步統計,保監會各保監局5月共計開出69張罰單。其中,重慶保監局以月內寄出18罰單居各保監局之首,太平洋保險和生命人壽因爲誤導銷售和無證銷售等問題收到了監管部門多張罰單。違規情節特別嚴重的保險公司當屬生命人壽,生命人壽培訓講師僱傭黑客“黑”進了“保險中介監管系統”,爲沒有通過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人員錄入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號碼,辦理假證。
處罰數據顯示,除了保險公司序列中介業務的問題依然存在外,在保險銷售過程中,聘用委託無證人員、機構銷售保險現象仍然普遍。誤導銷售、虛假宣傳等現象仍屢禁不止。
誤導銷售虛假宣傳屢禁不止
在保險銷售過程中一直深爲消費者詬病的“誤導銷售、虛假宣傳”等現象仍然屢禁不止。記者梳理髮現,在各類誤導銷售、虛假宣傳行爲中,誇大收益水平仍然常見,甚至出現代替投保人在保險提示書上簽字的個案。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普蘭店支公司在大連保監局檢查中被發現利用產品說明會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被罰款7萬元。中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使用存在違規內容的銀保宣傳材料和培訓課件開展培訓、進行銀保業務銷售、召開銀保業務說明會,被罰款15萬元。
在山東保監局檢查中,華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被發現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將保險條款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利率片面比較,華泰人壽濰坊中心支公司因此被警告並罰款3萬元。
誇大 收益 、比 較利 率一 直是 銀保 渠道 頑疾,更有甚者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單上抄錄風險提示語句、代替投保人在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上簽字、未在投保單及郵保通系統中記載真實的投保人聯繫方式、代替投保人接受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回訪,費縣郵政局因此被山東保監局罰款7萬元。
上海保監局稱,2011年6月16日至2012年2月29日間,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銀代部客戶經理方明冒充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售後服務人員,向曹某誇大保險產品收益,將利益演示表中的不確定中檔紅利解釋爲確定可獲取收益,並勸說曹某將其原有新華人壽保單退保,然後誤導其先後購買了生命人壽紅上紅F款兩全保險(分紅型)和新華人壽紅雙喜盈順兩全保險(分紅型)。2012年4月,方明進入華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從事營銷活動期間又誤導曹某購買了華泰吉慶年年年金保險。
無證人員銷售仍然普遍
從保監會罰單情況看,聘用委託無證人員、機構銷售保險現象在業界仍然非常普遍。
重慶保監局在檢查中發現,2011年春季和秋季,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合川支公司委託未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的27名學校教師 代理 銷售 學生 平安 保險 ,代 理銷 售保 費546350元。一位客戶2011年2月23日通過銷售人員投保泰康金滿倉B款年金保險(分紅型)產品,此後保險監管部門認定該銷售人員自銷售該保單時未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在涉及此類違規受到處罰的險企中,違規情節特別嚴重的保險公司當屬生命人壽。因涉嫌非法進入“保險中介監管系統”,爲沒有通過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人員錄入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號碼(購買假證),並僱傭其從業,重慶保監局對生命人壽一日連開6張罰單,並對生命人壽重慶分公司罰款25萬元。
重慶保監局稱,2011年底至2012年初,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培訓講師黃霖在互聯網上聯繫不法人員,非法進入“保險中介監管系統”,爲沒有通過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人員錄入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號碼(以下簡稱“假證”)。“假證”辦好後,黃霖通知購買“假證”的分支機構在“保險中介監管系統”中打印保險代理人資格證號碼信息,提交生命人壽重慶分公司營銷部簽訂保險代理合同並辦理展業證。生命人壽重慶分公司營銷部明知代理人資格考試通過率很低而辦理展業證人員很多的反常現象,不審覈紙質保險代理資格證書,也不查看考試成績,直接與購買“假證”人員簽訂保險代理合同並辦理展業證。
虛構中介業務是監管重點
從罰單情況看,虛掛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問題仍然屢禁不止,各地保監局開出多張罰單。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普蘭店支公司虛掛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大連保監局罰款5萬元。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沙河口支公司也被大連保監局罰款15萬元,原因是虛掛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虛假列支業務招待費、未按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此外,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因爲在2012年1月至3月期間以勞務費、諮詢費名義向中介機構支付手續費,被河北保監局罰款5萬元。
中介渠道是保險公司最爲重要的業務拓展渠道之一,部分保險公司來自中介渠道的業務甚至超過自有渠道。一方面,保險公司極力維護與中介渠道的業務合作關係,需要通過中介渠道獲取業務;另一方面,中介機構也需要保險公司的手續費支持來維繫運營。
而虛構中介業務一般而言是指保險代理公司在保險公司的授意下,把原本屬於直銷業務,或者不具備資格的機構或人員介紹的業務掛靠在中介機構名下,然後開具假髮票給保險公司,以這種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及通過虛假記載財務業務事項的方式套取費用,幫助“保險公司”賬外流轉資金。
事實上,保險公司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假列支中介費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資金仍較爲普遍,具體做法包括通過虛掛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業務、虛掛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業務、虛增營銷員數量或虛掛營銷員業務、虛列中介業務費用等方式套取資金。這類行爲仍然是保監會監管重點,2012年全年各地保監局共查出104個保險機構非法套取資金5553 .59萬元,涉及保費2.68億元。(記者李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