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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天津市人社部門獲悉,爲促進企業職工增加收入,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文件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頒佈2013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據悉,2013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爲16%。
根據國家關於企業工資分配政策和2013年本市經濟發展預測,2013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爲16%;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爲7%,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爲22%。居民服務業、住宿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建築業等行業的企業執行行業工資指導線,具體標準由市人力社保局發佈。
據介紹,2013年工資指導線頒佈後,企業應結合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安排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增長。企業上年度人均工資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工資增幅;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間的,要在工資指導線下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工資增幅;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資增幅原則上不得突破工資指導線基準線。不能按工資指導線安排工資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說明原因。職工收入水平較低的行業,要加強企業管理,降低成本費用,提高職工工資水平。
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按照《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規定,根據工資指導線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確定職工工資增幅。市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企業化的事業單位,應按照工資指導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引領、帶動其他類型企業提高職工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