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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款超速又超重的電動自行車,以及3款信號裝置不達標的電動車,不允許再在北京市場銷售。昨天,市工商局將13款型號的電動自行車從北京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中刪除,其中涉及“永久”、“新日”、“愛瑪”、“木蘭”等品牌,飛鴿集團旗下一款產品也進入黑榜。
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不得高於40公斤,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
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注意型號是否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注意商品的合格證明、說明書,不購買超速超重的電動自行車。
10款超速又超重的電動自行車
商品名稱標稱生產單位不合格項目
都市風電動車天津市明佳車業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反射器和鳴號裝置
雅迪電動自行車江蘇雅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說明書的要求
電動自行車上海立馬電動車製造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反射器和鳴號裝置
永久牌電動自行車上海永久自行車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把立管靜負荷、反射器和鳴號裝置
捷馬電動自行車天津飛踏自行車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說明書的要求
綠能電動車江蘇綠能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把立管安全線、說明書的要求
高智能電動車無錫市綠捷車業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
反射器和鳴號裝置
保時達電動自行車北京陽光三維電器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
TDR811Z反射器和鳴號裝置、說明書的要求
保時達電動自行車北京陽光三維電器有限公司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
TDK817Z反射器和鳴號裝置、說明書的要求
電動自行車飛鴿集團·天津自行車二廠最高車速、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
反射器和鳴號裝置、說明書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