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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兩大白酒龍頭4.49億的天價罰單正式開出。罰單開出後,五糧液認錯態度積極,表示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而貴州茅臺則未做任何表態。五糧液日前公告,該公司控股子公司宜賓五糧液酒類銷售公司收到四川省發改委開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2年12月,五糧液曾對14家經銷商“低價、跨區、跨渠道違規銷售五糧液”的行爲給予扣除違約金、扣除市場支持費用等處罰。
四川省發改委認爲,五糧液通過合同約定、價格管控、考覈獎懲等方式,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五糧液白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對市場競爭秩序產生了不利影響,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上述行爲違反了反壟斷法。
目前,該罰單成爲國內因價格壟斷而開出的最大罰單。事實上,罰單數字雖大,相關部門在處罰時,均採取的處罰最低標準。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五糧液認領的罰單即爲2012年度銷售額的1%,而貴州茅臺的2.47億也應爲1%。本報綜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