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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25日電(記者羅旭) 25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主辦的“2013年《法治藍皮書》發佈暨中國法治發展與展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法治藍皮書》指出,政府採購並沒有做到物美價廉,特別是協議採購的價格與公衆期待相去甚遠,不僅沒有價格優勢,甚至比市場平均價更高。
《法治藍皮書》指出,通過對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協議供貨商品成交記錄的統計發現,有高達八成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其中,56.1%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1.5倍(不含1.5倍)以內;17%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1.5-2倍(不含2倍);5.2%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2-3倍(不含3倍);1.5%的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平均價3倍以上。而批量集中採購價格與市場平均價格的比較顯示,中央機關批量集中採購商品的成交價全部低於或者等於市場平均價。
《法治藍皮書》指出,完善政府採購制度,應理順管理體制,統一政府採購平臺,整合政府採購監管力量,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政府採購主管部門應當對進入政府採購平臺的政府採購行爲實施有效監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採購單位、供貨商等主體之間實時準確的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並在建立市場價格衡量標準的基礎上,形成科學的價格比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