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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關於未來或將憑停車證明購車的消息使已經實行了搖號限購、尾號限行的北京再次面對大量來自車主和準車主的爭議。
10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停車設施管理處處長潘波在做客首都之窗時表示,今年在停車設施建設到位的前提下,以後買車可要求提供可以停車的證明,以緩解停車難問題。此說法一出,立刻引發不少車主和業內人士的質疑。對此說法,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文釗在接受中新網汽車頻道採訪時指出,所謂“憑停車證名購車”這一做法並不嚴謹,不具什麼可操作性,且可能成爲一種權力尋租的手段。
李文釗認爲,如果僅憑停車證明就可以購車,那麼只要找個有停車位的地方開個證明就能買車。至於以後車主還住不住在那裏也無從監管,這樣這個政策就會流於形式,而且可能會變成權力尋租。而如果政策嚴厲到“有產權車位纔有資格購車”的程度,那麼又等於變相提高了車位價格,如果這樣還不如直接通過拍賣車位來獲取購車資格。
李文釗認爲,這種限購方式並不能達到治堵效果,因爲北京汽車保有量早已與停車位不成比例。如果按照有多少車位就賣多少車這個邏輯,北京早就該停止賣車了。李文釗說,北京的停車位數量計算比較複雜。北京的很多地方停車十分密集,但也有不少單位佔着很多地方,卻不會全部拿來停車,因此按照停車證明購車這件事從設想上就存在問題。
而對於全國多個城市的治堵措施基本靠“限(限購、限行、限號)”這一現狀,李文釗表示,“限”相當於“吃退燒藥”,在當時可能起到一定的緩解作用,但病情會不會反覆,關鍵還要看有沒有後續措施跟進。如果沒有有效的後續治堵措施,那麼可能就會造成嚴重的報復性的擁堵。
李文釗說,城市交通是一個十分複雜的系統,僅憑藉單一的方案很難達到實際效果。應該更科學地研究治堵方法,對不同的方案進行比較和科學論證,並徵求社會意見,而不能隨便想一個方案就試一次,這樣很難取得良好的效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