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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營改增”試點後天開始,劃出上述底線;廣州市政策與省裏有別
廣東省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即將於11月1日正式推開。10月29日,廣東省“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會上,廣東省財政廳廳長、廣東省營改增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曾志權首次透露,廣東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補貼因“營改增”而稅負增加的企業是有“底線”的,即補貼的對象是“月平均稅負增加1萬元以上的試點納稅人”。
曾志權表示,廣東省參照其他試點省市的經驗做法,決定對試點中因新老稅制轉換而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納稅人,給予過渡性財政扶持,其中,省財政安排10億元,對月平均稅負增加1萬元以上的試點納稅人給予補貼。目前,省級財政10億元已安排到位,有關資金的補貼實施辦法已經廣東省政府審定,將會在這兩天公佈並實施。
而在10月25日廣州市召開的“營改增”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財政局副局長段彩英曾明確表示:“經過審覈,企業確實由於‘營改增’增加的負擔,我們會實事求是、足額予以補貼。”
這個“月平均稅負增加1萬元”的補貼底線是依據什麼來定的?爲什麼省級財政補貼資金要設底線而不是足額補貼?
就羊城晚報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曾志權解釋:這個底線設定,在政策上主要參照上海的做法。因爲試點納稅人量大,分佈在全省各地,沒有一定量的限制,操作起來很難。另外,企業“營改增”過程中稅負增加與抵扣鏈條有關,在操作過程中企業應儘量先抵扣,抵扣之後稅負還增加的,財政再給予補貼,從上海運行8個月的情況看,這樣做是行之有效的。
對於廣州市補貼政策與省裏有所不同,曾志權表示,省裏財政扶持政策下發後,各地可參照省的政策,再根據各地財力範圍和扶持產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各地具體的補貼政策,原則上要求大體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