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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某和趙某將個人車輛藏匿後向公安機關報案謊稱被盜,再向保險公司進行保險理賠。公安機關在案發後僅四天便將藏匿的涉案車輛追回。張某、趙某的行爲均已構成保險詐騙罪,近日,沾化縣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張某、趙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共計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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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2日18時許,張某將自己的一輛捷達轎車停放於沾化縣城一汽車修理廠門前離開,故意未鎖車門,並將事先配製的一把車鑰匙放在車上。後趙某將該轎車假裝偷走,藏匿於親戚家中。2012年3月23日9時,張某撥打110報警,稱其捷達轎車被盜,並於當日到保險公司謊報汽車被盜,企圖騙取該車全車盜搶損失險保險理賠款近5萬元。2012年3月27日,沾化縣公安局民警將該車追回。
法院經審理認爲,張某、趙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爲均已構成保險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分別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通訊員張子正記者趙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