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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值得期待的是,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歷經多年的苦苦期待,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總算即將“水落石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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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官員和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爲擺脫“中等收入陷阱”,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將堅持“提低、控高、擴中”的主線,從宏觀層面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作出整體部署,包括提高低收入羣體的收入水平、調節壟斷部門高收入、部分企業高管的過高收入以及某些社會羣體的高收入、繼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着力縮小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等。同時,進一步推進打破壟斷、促進民間資本發展等相關配套改革,實施標本兼治。
近年來,對基尼係數過高、貧富懸殊在不斷拉大、社會階層固化等的批評之聲不絕於耳,儘管如此,但人們仍然無法阻止不合理分配製度這列火車憑藉其強大的慣性繼續一路向前。隨着財富集中度的加速,低收入人羣的焦慮和不滿也在加劇,由此引發的對社會穩定的擔憂也在加深。
由於牽涉面廣、積弊叢生,要開拓新路、改革現有的收入分配製度,沒有“披荊斬棘”的勇氣是不行的。就目前而言,不妨以打破壟斷作爲突破口,讓壟斷性行業特別是資源性的國有壟斷企業,從盡享“天時地利”中走出來,以“普通人”的身份參與市場競爭。讓民間資本無障礙地進入壟斷性領域。
2010年5月出臺的《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表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並明確提出,規範設置投資准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市場環境。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要公開透明,對各類投資主體平等對待。
然而,在現實中,國有壟斷性企業的獨自尊大地位仍然普遍存在。民營企業在金融服務、投資等方面的不平等角色沒有從根本上改觀。
國有壟斷性企業靠國有鉅額資本投入,靠壟斷產生的高額利潤坐享“三高”(高收入、高增長、高福利),而現有的管理體制,又誘使決策者們喜好大手筆“攻城掠地”,由此造成的浪費、產能過剩有目共睹,比比皆是。
國有壟斷性企業的高管的收入,也一直是人們詬病的話題。改革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要想讓多數人獲得利益,少數人就必然會出讓一部分既得利益。因此,打破壟斷必須要有決心和勇氣,要準備承受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就現實來說,相比“二次分配”,“一次分配”成本會小得多。因此,“一次分配”的改革纔是關鍵。
其實,早在今年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和專家就提出,要建立健全國企資產收益分享機制,國有資產稅後收益應切割出一部分給社會保障。近日又有專家提出,國有企業資產收益必須由人民所共享,在首先保證用於人民的基礎上,再考慮如何合理劃分其中應該劃歸國企自己使用的額度。應大幅提高國企資產收益上繳比例,由現在的15%、10%、5%逐步提高到50%以上的檔次。
這些無疑都屬於真知灼見。
總之,如果不首先打破壟斷,國民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將會成爲空想。(蘇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