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酒茅臺”商標爲期3個月的公示期已滿,國家商標局共收到95份異議書。“國酒茅臺”商標申請進入異議審查階段,而一旦異議被商標局認定成立,“國酒茅臺”商標申請將可能又一次落空。
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國酒茅臺”商標在3個月公示期內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該商標將覈准註冊,正式具備法律意義。截至10月20日,爲期3個月的異議申請提交已經結束。3個月來,反對聲音一直不斷,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捨得等川酒企業也抱團反對,提交異議書。
“這意味着‘國酒茅臺’商標將進入異議審查階段”,百世福達時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浩告訴記者,商標局會針對所有異議書進行審理,要求茅臺公司給予答辯,最後由商標局給每位異議人發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儘管商標局沒有透露最終裁定結果公佈的具體時間,但不少業內人士認爲“國酒茅臺”此次能夠順利通過的可能性很小。
根據規定,如果異議的任何一方對裁定結果不滿意,都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異議程序耗時頗多,而且不受異議商標原定的公告期限制,因此,王浩認爲:“這將是一場漫長的商標戰,至少最近兩三年內都不會出結果。
據瞭解,算上今年,茅臺申請“國酒”商標已經10年了,之前的多次申請都被駁回。(記者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