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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就三一重工狀告奧巴馬一事,商務部再例行發佈會上首度開腔。沈丹陽稱是中國企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利益的選擇。對於中國企業在美投資項目再次被拒絕批准,商務部將密切跟蹤事態的進展,對於RALLS公司提出的訴訟案,我們希望美國司法部門公正、公平、公開地審理。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爲由拒絕批准中國關聯企業在美國投資的項目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美國這樣的決定將會影響中國企業赴美投資的積極性,損人不利己。實際上1-9月份中國企業對全球各地的投資,增長幅度最低的是美國,因爲我們對很多國家地區增速都達40%-50%,對美國增長14.3%。
日前,中國最大的工程機械製造商三一集團召開新聞發佈會,就風力發電項目在美受阻一事起訴奧巴馬政府事件說明。預計11月28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將開庭,審理三一集團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一案。
業內人士指出,無論勝敗如何,“三一案”都將被載入中美經貿關係的史冊外國公司起訴“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CFIUS),創下先河;中國公司起訴美國現任總統,更是史無前例。
三一重工怒了
三一集團有限公司始創於1989年,目前已發展爲中國最大、全球第六的工程機械製造商,在包括美國在內的30多個國家建立了子公司。風電業務是三一集團重要的經營組成部分,成立於2010年的羅爾斯公司(Ralls)即爲集團在美國開展風電投資與建設的關聯企業。
今年3月Ralls公司收購了位於美國俄勒岡州的4個風電場,並希望通過建設風電場並裝備三一生產的風電機,以此爲其風電機產品進軍美國市場探路。“三一原本是預備在此投資30億元建設30萬千瓦風電項目”。但這4個風電場當中的一個風電場位置正處在美國海軍的限飛空域之內,其餘的距離軍事管制區不足5英里(約8公里)。因此,在收購完成不久,Ralls就收到了當地海軍希望項目進行搬遷的請求,Ralls也對此表示願意配合。
美國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在瞭解到這一交易後,於7月25日發佈禁制令,要求該項目買賣雙方立即停止被收購風電場的建設和運營,5天內撤出所有堆積儲存物資,並不得由非美國公民進入場地。
據介紹,CFIUS是美國財政部牽頭設立的審查機構,其職責是對外國兼併收購美國企業的行爲進行監督與審批。雙方在溝通無效後,Ralls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CFIUS隨後向美國總統奧巴馬遞交了評估報告。
奧巴馬於9月28日正式否決Ralls的此次收購。奧巴馬當時在行政命令中表示,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Ralls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廠,並要求Ralls公司在兩星期之內從上述場地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並在90天內從這個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
對此,10月1日,Ralls公司再次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訴狀,將奧巴馬追加爲被告。
這成爲美國總統第一次因爲一起商業併購案,被一家公司列爲起訴對象。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向文波指出,從來沒有否認過三一起訴奧巴馬和奧巴馬政府,另外,起訴奧巴馬總統的不是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而是三一集團的關聯企業。他表示,對於這個案子,首先結果無法預料,但過程比結果重要;第二,尊嚴比金錢重要。這不是三一人做事的風格,維護中國企業、維護三一的尊嚴,比花一些錢要更值得;第三,公平、正義比利益更重要,三一現在正走向國際化。爲尊嚴而戰的不止一家
據瞭解,2010年9月15日,中國通領科技集團董事長陳伍勝在北京宣佈,公司依法訴訟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取得勝利。尷尬的是,據陳伍勝披露,6年與美國公司和相關部門的總體訴訟費用達1080萬美元,這還不算用於支持訴訟花費的其他費用。“這就是爲什麼鮮有中國企業會通過訴訟的方式,在境外進行維權的原因,一方面是在時間和金錢上的花費太過於巨大,另一方面是勝算本身也不高。”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王衛國坦言。
中國社科院美國研究所教授張國慶表示:“三一積極的態度,其實是符合美國文化的。美國的民族精神,是崇尚敢於亮劍的人,崇尚積極向上和敢於面對挑戰的人。”“奧巴馬在三一事件中其實是失分的。一旦中國反制美國,比如中方集體對思科、蘋果等美國大企業在華安全問題提出審查,即便最後不一定有多大的結果,但是奧巴馬的選情將會告急,也許奧巴馬將因此不可能在大選中獲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分析說,企業在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肯定有很多困難和波折,最終判決結果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爲奧巴馬限制Ralls公司的投資,理由是影響到了國家安全,以國家安全爲名行投資保護和投資壁壘之實,這種案件在法律上的判決往往有很大彈性,真正能夠獲得勝訴可能需要一個很長的維權過程。